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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额终身寿产品:《中华尊》详细测评

增额终身寿产品:《中华尊》详细测评

作者: brokerlee | 来源:发表于2019-02-01 13:14 被阅读0次

    在终身寿这个范畴里,包括两类产品,一种是“高杠杆”终身寿,一种是“高现价”终身寿。增额终身寿,就是其中一种保单现金价值不断增长的终身高现价类寿险产品。特点是:被保险人活的越久、保单价值增长越大。初始现金价值极高、并且现价每年还会复利提升,因此也被俗称为是“会长大”的人寿保单。

    目前国内寿险保单架构,形成于2013年的保险行业“费改”政策。保监会从2013年起,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保单预定利率的政策性调整。通过若干文件,统一规定人身寿险预定利率报备要求为3.5%、万能险预定利率要求为3% 、分红年金险预定利率要求为4.025%。超过这一条线的产品需要单独审批。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都花费了各自的心思。从寿险来说,普遍都是顶格设计,预定利率普遍为3.5%、分红年金普遍为4.025%。如果我们发现某一个公司的产品,没有按照这种利率来顶格设计,那么就意味着给客户的回报是“缩水”的。例如某合资公司的增额终身寿产品《x青增额寿》,经过计算发现,预定利率仅为3%。

    今天我们要来看的是预定利率3.5%的一款增额终身寿产品《中华尊》。

    【产品】中华人寿《中华尊》增额终身寿险

    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缴费方式:趸缴、3、5、10、15、20年缴

    保险期间:终身

    最低投保:10000元(以1000元的整数倍递增)

    财务核保:年度保费超过200万元以上 需填写《财务问卷》

    【投保年龄限制(被保险人年龄 /交费期间)】

    满30天-55周岁:趸、3年、5年、10年、15年、20年

    56-60周岁:趸、3年、5年、10年、15年

    61-65周岁:趸、3年、5年、10年

    66-70周岁:趸、3年、5年

    【保险责任——身故保险金(部分)】

    若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缴费期满后身故)我们将向本合同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不包括其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累计已付保险费乘以以下给付比例(被保险人身故时年龄/给付比例):18-60周岁为160%;61周岁及以上为120%

    (2)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其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3)本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度保额。(条款及产品介绍ppt可扫码或添加wechat:18441872索取)

    【基本案例】

    钟女士,45岁,高层管理者,想给自己21岁的女儿存一些钱作为强制储蓄和养老规划,为不确定的未来做个确定的规划,选择了《中华尊》保障计划,交费期3年,年交保费50万元。利益演示如下:

    从投保首年开始,保单现金价值按照3.5%的比例复利增长。活得越久,现金价值积累越多。至105周岁时,现金价值为2268.537万元。

    《中华尊》这类产品初期现金价值高、后期现金价值固定3.5%复利增长。其中,保单贷款功能允许最多贷款现金价值的80%。贷款周期为6个月,到期需偿还本息。如果无法偿还本息,那么 利息将会进入下一个周期本息合并计息(参见条款5.2)。目前贷款可以通过登录中华人寿微信公众号操作,现行贷款利率为5.5%。

    该计划可以在交费开始后减保进行部分取现。例如从保单交费期过后,在投保险人30周岁开始,每年减保5万元,连续10年。那么保单的现金价值随之会进行减少(因减保就是减去现金价值部分)。

    因为对应年度发生了减保,因此保单的“身故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金”、“保单现金价值”都需要随之发生变化。

    例如,钟女士女儿从30周岁(年末31周岁)-40周岁期间,每年减保5万元,保单“现金价值”等相关权益都随之减少。如“现金价值”从197.2775万元变成了192.2775万元。

    产品可以在交费开始2年后、通过“加保”以提高保额。加保可以用来将多余的资金进一步追加进保单内、锁定利率、提高资金安全性。每次增加不得超过基本保额的20%、每一年度只能加保一次。

    加保需要参考原投保年龄、并补交齐已经经过年度的责任准备金。责任准备金,是保险公司在对应年度提取出来、随时用于偿付保单的一种资金准备。责任准备金扣除对应年份的管理费用等各项杂费,剩余部分就是保单的现金价值。

    保单有额外的航空意外身故金责任。在保单有效期间,如果被保险人因航空意外身故(延长至180日内身故),那么保险公司除了会赔付保单身故金(现金价值)之外,还会赔付航空意外身故金(123.8万)。

    投保人年龄可以没有上限。这个产品只对被保险人年龄有要求、对投保人年龄没有要求。如果年龄超过60周岁,需要业务员进行现场“双录”(录音录像)。只要能操作完“双录”,保单就可以投保。投保方式为微信链接在线投保。

    虽然中华人寿成立时间短,但是中华财险成立时间长(农业财产险起家),受保监会销售地区的限制,《中华尊》目前销售地区为北京、新疆;下一步将陆续开设河北、宁波等地分支机构。

    《中华尊》产品责任免责(见条款2.5)非常少,重点在于少了一般常见的“核辐射、核污染”“战争、暴乱”等责任免除内容,保证客户利益能够最大化。

    保单本身具备随时减保功能,因此就具备了教育金、养老金等保单一般的属性和功能。这个不再赘述。

    在资产传承功能方面,由于保单属于人寿保单,并且在保单有效期间没有现金分红部分(不返还年金),因此保单的权益完全属于投保人所有。保单指定传承的效果如果要进一步加强,可以配合遗嘱使用。该产品同时也具备婚前财产隔离的功用。婚前资金趸交或者短期缴存完毕,可以避免日后因离婚问题导致财产分割。

    此外,围绕保单现价,该产品还可以为投保人在关键时刻提供一笔大额流动资金。如果是一次性大额趸交,那么保单现金价值在2年之后,就会超过总保费。例如一次性趸交100万,首年末现价为94.233万;第二年末现价为97.51万。如果在首年内贷款,按照80%的比例,可以贷款出75.3万。

    保单贷款最快当日到帐(微信操作),慢的话1-2日到帐(系统不断升级,时效性可进一步缩短)。

    【业内同类产品更多功能延伸,可供设计与定制方案】

    1.顺位2、3投保人(避免保单变遗产);

    2.在原有1、3、5、10、15、20常见缴费年限内,增加2年缴费功能;

    3.投保人年龄不设上限、任何年龄段都可以作为投保人;

    4.大额保单(超高保额)无需体检、无需生存调查、无序提供财务资料;

    5.类信托传承、身故金分期领取(防止挥霍);

    6.增值服务(体检、就医绿通服务等)

    7.养老金转换(60周岁时将保单转换为养老金)

    8.指定非亲属为受益人(直系亲属以外、其他有合理理由人士为保单受益人)

    9.直系亲属可以代缴保费(从配偶卡上划账)

    10.可以实现外籍受益人跨境传承(保险公司直接赔付)

    11.投保人附加豁免功能

    ……

    中华人寿,全称为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由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起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总部设在北京。经营范围涵盖寿险业务的各个领域,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5 亿元。是全国唯一 一家以“中华”冠名的保险集团公司,创始于1986年7月15日,是我国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保险集团。

    中华人寿依托东方资产大股东及具有30年历史、全国布局的财险公司为背景,基础雄厚。截至2016 年 12月,集团保费规模达 388.3 亿元,总资产达644.54 亿元,中华财险在全国共设立了32家分公司,营业网点超过2500个,机构数量在财险行业排名第二。

    目前,公司已设立新疆、北京2家分公司。截至2017年底,中华人寿总资产为24.80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841.82%,全年实现规模保费收入4.98亿元,其中保障型保费收入4.35亿元,占比87%。公司累计承担保险金额1.34万亿元,承保客户53.06万人,全年共完成理赔案件22754件,总赔付金额为2797万元。中华人寿在保监会2017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中,被评定为A类。

    中华人寿的最大股东单位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86年7月15日,是我国第二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控股保险集团,也是全国唯一一家以“中华”冠名的保险集团公司。目前,中华保险主要股东有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2017年,中华保险集团累计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93.86亿元,总资产为731.44亿元,各项经营指标在行业内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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