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看不懂P2P网贷备案和监管,这恐怕是近期业内的心声吧。
这两周,先是互联网资管监管文件(简称“29号文”)下发,里边提到,大意是,要将P2P平台拆分的资管业务一并进行验收,对于一些P2P平台,无疑是晴天霹雳,备案难成。
另一方面,市场消息不断,一会儿说是备案延期,一会儿说是中央监管窗口指导,通知地方金融办暂停下发备案细则,备案暂缓,验而不收,一会儿又说中央会统一标准。总之,让业内尤其是P2P平台雾里看花,倍感迷茫。
分析以上几个信息,备案延期,这是肯定的,此前中央发文说,最迟6月底前完成备案,目前各地进度不一,现在已是4月中旬,很多地方原地踏步,进展缓慢,备案过程确实繁琐,肯定没那么快。
其他两个信息,可以结合来看,笔者大胆猜想,或许中央监管看到了备案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然后正在思考一个办法,可能统一标准,因此,电话通知地方暂时缓缓。
事实上,在备案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即监管套利,P2P网贷是个全国性牌照或资质,而由地方政府把关,各地标准不一,套利空间太大了。
不难理解,在备案过程中,地方政府始终在监管和发展这两者中纠结,是要防范风险,但也要发展经济,不同地方政府有不同的态度。
对于北上广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金融资源丰富,更加看中银证保等核心金融牌照,P2P网贷虽有好处,但麻烦更多,备案越少越好;而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想要税收,想要招商引资,想要发展经济,因此对P2P网贷持欢迎的态度。
这正中一些P2P平台的下怀,纷纷从北上广跑到容易备案的地方,想要分一杯羹,比如厦门,最早发备案细则,最早公示5家拟备案平台,结果仅2017年,就有将近540家公司跑去注册P2P平台,令当地监管措手不及,倍感压力,又要腾出功夫防范监管套利。
更要命的是,笔者听说,有的地方监管自己去钻中央监管的空子,已经偷偷备案了P2P平台。比如,根据中央监管规定,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成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注意“原则上”这个字眼,但是“不原则上”呢,我就可以备案了嘛。笔者确实听说了这样的案例,十分吃惊。但也理解,很多东西都是互相博弈和妥协的结果,也不能说地方监管错了。
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一旦备案,后面还要处理这些监管套利造成的风险。在这方面,已有前车之鉴,就是网络小贷,各地标准也不一样,也在地方政府批设,可以开展全国业务。
前段时间,现金贷闹得沸沸扬扬,很多人归咎于网络小贷,虽然这个业务做的比较猛的就是几家主要的网络小贷公司。
舆论声浪特别高,监管得处理,影响到了网络小贷整个行业,首先,暂停批设网络小贷;其次,发文清理整顿网络小贷,十分严格;最后,银监会牵头制定网络小贷指导意见,此前其实已在规划中。
但很多事情,并不是一个文件下来,就能万事大吉,一劳永逸的,金融监管确实没有那么容易,希望P2P网贷监管不要重蹈覆辙,有个健康合规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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