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与物质是对立的——虚妄本身也是。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常囿于一个困境——究竟应将其称之为什么,我并不能准确的描述清楚,暂且称为困境吧。
生命本身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不要欺骗自己,世界上真有人一生中喜悦欢乐多过苦难煎熬?不要欺骗自己,强说某一刻喜悦欢乐的到来可以抵过此前所为之经受的苦难煎熬,这是对此前备受煎熬的自己的不负责。我们应当重视痛楚,正如重视其他一切与之一样客观存在的事物。
话到这里,应该大致能揣测出之后的部分内容了。
生命确实没有意义。苦难与煎熬并不能真像我们对自己说的那样教会我们生命的真谛——与其说我们相信,倒不如承认这是一种暗自的希冀。喜悦和欢乐同样没有意义,这一点倒是在不同“幕”中被多次强调。
人类永恒的悲哀在于,思想可以互通有无以达到无尽穷,个体却永远也无法摆脱自身的局限——渺小而卑微。这一点恰如人类对宇宙的探知已达到一百四十亿光年外,却极有可能在人类存在的一切时间里都无法行至这段长度的亿分之一。
我倾力记述下这些,力图告诫自己:既然不愿再在迷茫中重复已经进演了数万年的人类个体渺小而卑微的历史,就应当勇于直面真相,跳脱出来,承认事实——一切确实没有意义。
当长久以来思想上的空虚被填满后,我的结局也就显而易见了:自杀。
不要过度恐吓自己,自杀并非只有一张可憎可怖的脸孔。
不过,这条走向注定的终点的路上,并不是虚无。
一切都没有意义,所谓道德、所谓法律,自然也包括在这一切内——这是一个极其尖锐的话题,但我决不能避而不谈。抛却了后天的道德和法律,人在行事时唯一的指导便是自己的内心。
听从内心包括三点。一为不违背过往,二为不使现下的自己难堪,三为不留给此后的自己麻烦。
实质上,道德和法律就是为了让大多数人——即使是不能够清楚自己行事后果的人,都能按照一套大体的准则做到以上三点。然而,道德法律是适用于所有人的,因此也就不适用于任何一个具体的人。真正聪敏的人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从而在自己的内心指导与道德法律相冲突时,坚定内心。
事实证明,坚持后一点的结果是更臻完美的——适合的总是最好的。
上述部分是关于人在抛却没有意义的道德法律之后如何行事的内容。
起点既已明晰,便该上路了。
路上的这一程,我将不再以“人”为主语,代之以“我”——这只是我的路。
我可以认为一切都没有意义,可以不在乎一切,但表现这一点的前提是:我拥有一切。
因此,我在这条走向自杀终点的漫长道路上,需要做的,便是获得一切。荣耀、耻辱,亲情、仇怨,美丽、丑陋,高尚、粗鄙···
只有这样,当我最终结束生命之时,才能确信此是在贯彻这一生的信念,而非一无所有者的惨淡收场。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 十二时
感于 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 二十三时二十四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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