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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律法与福音(1)

【知识】律法与福音(1)

作者: 四川也人 | 来源:发表于2018-10-26 21:07 被阅读19次
【知识】律法与福音(1)

《律法与福音》浓缩版大纲(上)
2013/08/19by admin
Walther,恩之助 译

【律法旨在教人知罪。人皆罪人。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满口是咒骂苦毒。除了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

恩之助按:《上帝的NO和上帝的YES——恰当区分律法与福音》浓缩版大纲,该“Bible class outline discussion sheets”译自http://www.confessionallutherans.org/papers/landgout.htm,由Walter C. Pieper根据原书浓缩,由James Meichsner牧师收集编辑整理成文。考虑到浓缩大纲的局限,部分地方根据英文版内容上有些补充,以便于能更好理解浓缩出来的上下文语境。翻译得有不周详和用词欠考量的地方还请见谅(比如我个人喜欢用“经信称义”,而不是“因信称义”)。
另外,个别精彩之处(用粗体或颜色标出)翻译时实在忍不住抒发了我个人学习时的感想,所以该译文也兼算为我的学习心得吧。“感想部分”以“评:”符号为区分,故阅读时还请加以甄别。难译的地方也以“译注:”标示出来了,部分英文词也标在括号里。此外,在“评:”里还引用了《C.F.W. Walther On Law and Gospel Toward a Revival of Lutheran Hermeneutics》一文的部分精彩内容,下载地址:www.crossings.org/archive/ed/CFWWalther.pdf

论题1

整本圣经——既有旧约,又有新约——之教义内容,由两个彼此完全不同的教义组成,即律法与福音。

A. 关于律法与福音的不同之处,有下面几种错误看法:

  1. 福音是神圣教义,律法是属人的教义;
  2. 只有福音是必须的,律法是不必要的;
  3. 律法是旧约的教导,而福音是新约的教导;
  4. 他们的最终目标有所不同,好像福音的目的是拯救人,而律法是咒诅人;
  5. 宣称它们互相矛盾;
  6. 这两个教义中只有一个对基督徒是有意义的。

B. 关于律法与福音的不同之处,正确观点是:

  1. 关于它们启示给人的方式;
    罗2:14-15,16:25-26

  2. 关于它们的内容;
    律法 福音
    我们该做什么 – – – 告诉人上帝做了什么
    谈到我们的行为- – – 谈到上帝的伟大作为
    主要是十重命令- – – 完全没有任何要求
    “你应当” – –-- – ----给予,恩典和真理
    (加3:12) – – – (约1:17)

  3. 关于两个教义所提供的应许;
    两者都应许救恩。但律法的应许是有条件的——成为完全人。利未记18:5。
    福音的应许是无条件的——白白免费的恩典,罗马书3:22-24。

  4. 关于它们的威胁;
    福音完全没有威胁,只有安慰的话,提前1:15,赛40,1-2,何2:14(译注:对比何2:13的威胁),但这并不意味着福音没有向人发出威胁就以为它使人安枕无忧、放纵无虞。相反,(译注:经由律法进入)福音会从信徒心中移除犯罪的欲望。另一方面,律法除了威胁什么都不是;申命记27:26。

  5. 关于各自的功用和效力:
    传讲律法有三方面的效果
    第一 它告诉我们要做什么,但却没有赋予我们做到的能力。
    第二 它显露我们的罪,但没有提供戒除罪的能力,因此将人投向绝望。
    第三 律法产生懊悔,但没有一滴安慰。(罗7:7-9, 太19:22)
    传讲福音也有三方面的效用
    第一、福音尽管要求信心,但其本身在那种要求中更提供和赐予人信心。(罗1:16)
    第二 、福音完全不斥责罪人,而是从人那里挪走一切恐惧,害怕,苦恼,用圣灵里的平安,喜乐充满人,(使徒行传16:25-31)
    第三 、福音不要求人必须提供任何美善的东西,(以弗所书2:8-10)

  6. 关于各自应当传讲的对象:
    律法应当传给放纵无虞的罪人;福音应当传讲给被警戒扎过心的罪人,提前1:8-10和赛61:1-3

C. 一些实践上当注意的方面

  1. 基督自己把进天国的路描述为一条窄路。所以纯净教义的路也是如此窄的。因为纯净教义不是别的,乃是关于如何进天国的教义。

  2. 人们很容易从纯净教义的窄路上迷失,同样走教义窄路的人也是少数,并且要穿越稠密的错误教义的森林。你可能要么着陆狂热主义的沼泽,要么跌落理性主义的深渊。这不是开玩笑。假教义是灵魂的毒药。整个宴会party的饮品若是盛在掺杂砒霜的容器里,喝的人都会丧命。所以,所有听众若是听一篇掺杂假教义毒药的讲道,也都会招来属灵和永远的死亡。

  3. 当一个神学家被要求退让和做出妥协,以便于教会可以达成和平时,他若拒绝退让哪怕一个教义点,这样的做法在人的理性看来就是不宽容和顽梗,是的,完全就像直截了当的恶意一样。这就是为什么这样的神学家终其一生都很少被人爱、被人称赞。绝大多数人都辱骂他们是和平的妨碍者。他们被视为该被轻蔑的人。但最终会显明,这种对神圣话语的纯净教导的坚韧持守绝对没有撕裂教会;正相反,建造了教会,实现了真和平。因此,那些没有这样的仆人的教会有祸了!这样的仆人会作为守望者屹立在锡安的城墙上,当有突袭城墙的敌情威胁出现时,会马上拉响警报,并召集人为打圣战而聚拢在耶稣基督的旌旗下!

论题2

只有当一个人不仅能展现出与圣经相符的所有信仰的条款,也能正确地区分律法和福音时,他才是一个正统的教师。
A. 这个论题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描述了成为一个正统教义的教师所必需的条件,即他必须与圣经相符地呈现所有信仰条款。

  1. 甚至在所谓的信徒圈子里,当他们听到有人说“我已经发现了真理。我当然关心每一个被启示的教义”时,人们也会表现出震惊。
  2. 一个正统的教师当他走下讲道台时,不需要祷告主祷文(免我的债),因为他能说:“我已经宣讲了纯正的真理。”耶利米书23:28
  3. 假定一个人可以忠心地说“我的讲章里面没有假教义”,但他的整个讲章仍然可能是错的。这篇论题的第二部分就是说这个。
    B. 除了其他要求以外,正确地相互区分律法和福音的人才是一个正统的教师。这是对真正讲章的最后检验。
  4. 同样的建筑材料配置给两个建筑师,一个可以用来建造宏伟的建筑物,而另一个用同样的材料,却做得笨手笨脚。(未恰当区分律法与福音)提后2:15
  5. 对于不怕犯罪的人,传福音给他是一个对福音的错误应用。
  6. 另一方面,更可怕的情形则是:当牧师是一个律法主义的教师时,他拒绝把福音传给他的会众,因为他说:“不管怎样,这些人会误用福音。”

论题3

正确区分律法与福音是最难也是最高的基督教艺术,不论是对一般基督徒来说,还是特别对神学家来说,都是这样。这门艺术只能靠着圣灵,在经验的学校里面学习才能被掌握。
它很容易,简单到小孩子也能学到手。每个孩童都能领会这个教义。它包含在每一个教理问答里。它并不是难啃的干粮,而是奶。你们都知道这个教义。但现在我们要学习对这条教义的应用和使用。
A. 第一,恰当区分律法与福音对传道人来说是一门困难的技艺,只要他还是基督徒。诗51:10-11,路5:8,约壹3:19-20.
B. 第二,我们现在思考下对于神学家来说,律法与福音的这种恰当区分也是最高也是最难的艺术;一个神学家所应当知道的每件其他事情的价值都不如这门艺术。提后2:15;路12:42-44;林后3:4-6。

  1. 不是所有非基督徒都一样。一种是对圣经轻蔑的蠢人;而另一种表面是“正统的”,但却只有一颗仅仅停留在头脑上的死信心。
  2. 当按照真基督徒实际的属灵状况对待他们时,就会遇到最大的困难。

论题4

区分律法与福音的真知识,不仅仅是一个荣耀的亮光,可以正确理解整本圣经。而是说,若没有这门知识,圣经是并仍然是一本隐藏的书。
A. 当一个人对区分律法与福音仍然是无知时,他就会获得这样的印象:圣经里面包含大量的矛盾。
B. 当我们学会区分律法与福音教义的那一刻时,就像太阳从圣经里升起,我们能看见圣经所有的内容呈现出最美丽的和谐。
C. 我们必须注意不要说律法已经被废除,因为这不是真的。
D. 罗10:2-4; 犹太人的无知就在于“他们不知道在神眼中真正有效的义”。

论题5

混淆律法与福音的第一个方式:很容易被识别出来的,但也是最恶劣的。即,基督被表现为一个新摩西,或赐律者,福音被翻转为一个关于功德和好行为的教义,而那些教导福音是上帝在基督里赐下白白恩典的信息的人却被定罪,诅咒,就像教皇党人对人所干的那样。
A. 天主教天特大会的决议谈到福音时说它包含了救恩的诸教义。然而他们立即加上“福音也规定了道德规范”。这样,福音就成为了律法,就像摩西所宣讲的。
B. 如果基督来到这世间是为了颁布新律法—他可能还留在天上。

  1. 福音这词已经与这看法相矛盾。我们知道基督自己称祂的话为福音;因为祂在可16:15说“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凡受造的听”。
  2. 我们在创3:15读到“祂(女人的后裔)要伤你的头”。
  3. 救主降世不是要告诉我们我们当做什么,为了逃离罪和死的统治应当行什么,而是耶稣祂自己会来完成这些“丰功伟绩”。
    C. 上帝要立新约。这约不是一个关于律法的约,像祂在西奈山同以色列人所立的那约一样。耶31:31-34.
    D. “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孽,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这些话是对基督福音的一个总结:因着耶稣基督的缘故,靠着上帝白白的恩典,罪得赦免。因此任何人若是把基督想象成一位新赐律者的话,他就废掉了整个基督教。
    E. 如果你观察下耶稣的整个生命,你会发现祂到处走动,却不像骄傲的哲学家,也不像道德主义者——不,祂四处奔波是为了寻找失丧的罪人,并毫不犹豫地告诉骄傲的法利赛人,娼妓和税吏会进天国,而不是他们。

论题6

第二种混淆方式:当律法没有以它最完全的严厉传讲,同时福音没有以它最完全的甘甜传讲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相反,福音的要素混入了律法、律法的要素混入了福音时,神的道也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A. 当福音的要素掺入了律法时,两种教义的混合和掺杂就出现了,反过来也一样。

  1. 加3:11-12: 一个人只能单单经由信心在上帝眼中算为义。
  2. 罗4:16: 义是出于信,因此就属乎恩。
  3. 任何人讲解律法时,若注入恩典于其中,他就可耻地误用和腐蚀了律法。
  4. 太5:17-19; 当传讲律法时,你必须永远在心里记得律法不打一点折扣,只有要求。
  5. 加3:10: 如果你只对人说:“尽管软弱,但尽力而为,只要动机真诚”,你就可耻地腐化了律法。
    B. 对律法的恰当传讲必须符合这些必备条件:
    A. 不要大叫大嚷、咆哮式地责骂可能在会众中蔓延的恶行。(评:我的理解是,不需要像北韩播音员那样自以为神地“发义怒”,因为传道人没有这个资格)
    B. 罗3:20: 上帝叫你传律法不是为了让人变得圣洁敬虔。
    C. 借着西奈的奇景,上帝指示我们应当怎样面对律法——先是摩西,后是基督。

论题7

第三种混淆方式:当先传福音再讲律法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同理,先讲成圣后讲称义;先讲信心后讲悔改;先传好行为后讲恩典,都是如此。
当各种教义没有按正确的次序表达时,神的道就被错误地分解了。

  1. 第一,如果你先于律法传讲福音时,次序就被歪曲颠倒了。可1:15;徒20:21
  2. 当生命的成圣传讲在称义、罪得赦免之先时,就出现了对真次序的第二种歪曲。诗130:4;诗119:32; 林前1:30;路1:77;约15:5“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甚么。”
    混淆称义和成圣是最可怕的错误之一。只有靠着严格区分称义和成圣,一个罪人才能清楚理解并确定他已经被接纳入神的恩典了;而这真知识本身又装备他行走新生命之路的力量。
  3. 当先传信心,后讲悔改时,就会出现第三种对真次序的歪曲——先讲律法,然后福音。
  4. 最后,当先传讲好行为,再讲恩典时,就会出现第四种歪曲。弗2:8-10;多2:11-12;(评:不赋予人行善的力量,却让人去行善去爱,都是说谎的,没有应许和盼望,我怎能追求圣洁呢?林后7:1;约壹3:3;来10:23;彼后3:13-14;提前4:10;西1:27-29等)
    紧随着称义而来的成圣才是真成圣;
    紧跟着悔改而来的称义是真称义。

论题8

第四种混淆方式:当律法传讲给那些已经因为他们的罪而陷入恐惧中的人,或福音传讲给那些安然无虑地活在罪中的人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A. 不要对已经忧伤痛悔、灵里破碎的心发出一点点威胁和斥责,而是传给他那运送着安慰与恩典,赦罪与义,生命与救恩的应许。

  1. 我们的主就是这么实践的。路7:37。祂对待撒该也是如此。浪子回家的比喻是另外一个证明。这甚至是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态度。
  2. 使徒们的实践与主是完全一样。请回想腓立比狱卒的事件。
    B. 该论题的第二部分告诉我们如果福音被传给安稳无虞地活在罪中的人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3. 太7:6 – “圣物”是什么意思?“珍珠”是什么意思?
  4. 赛26:10“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也不注意耶和华的威严。”——把怜悯提供给不敬畏神的人是完全无价值无意义的。
  5. 任何时候,耶稣遇到安稳无虑的罪人时——比如那个时代的自以为义的法利赛人当然就是这样的——他没有一句安慰给他们。也请注意就近耶稣的有钱少年人的例子。
  6. 使徒们遵守同样的实践,就像他们的主一样。他们先传讲律法。彼得在五旬节讲道的例子。他牢牢地把杀害耶稣紧扣在他的听众心中时,责备也就管用了。
  7. 我们这里有个杰出的例子可供传道人(教师)遵循。当人们开始从事各种有罪的实践却相安无事,还猜想只要他们参加教会并领受圣餐,因此每个人都会把他们视作好基督徒时,牧师必须告诉他自己:“是时候把律法安放在我的百姓心中了,免得我活在漫不经心的安逸舒适中,而同时我的听众却在走向灭亡,也免得他们复活后在末日那天控告我说‘你才是导致我不得不承受永远刑罚的罪魁祸首’。”

论题9

第五种混淆方式:当被律法扎透心而战兢恐惧的罪人没有被指向话语和圣礼,而是被指向他们自己的祷告和与神摔跤,以图可以赢得进入恩典之路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换句话说,他们被告知要持续不断地祷告和挣扎,直到他们感觉上帝已经接纳他们进入恩典中为止。
A. 关于正确分解神的道的方法,为了获得神圣的把握,也为了发现我们讲题中所针对的那些错误,我们会检视一些圣经中的相关例子。

  1. 徒2 –“弟兄们,我们当怎样行?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悔改”意味着“改变心意”,也相当清楚地关系到被称之为“悔改的第二部分即信心”的部分。
  2. 徒16:26-27, 30.“二位先生,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如果使徒们是狂热主义分子,他们就会对他说:“我亲爱的朋友,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在你这样不敬不虔、胆大妄为的人能得救以前,需要一个精心详尽、广泛全面的治疗方案,我们会给你开处方的。”完全不是这样。他们毫无限制地告诉他:“当信主耶稣。”
  3. 徒22:14-16. 亚拿尼亚并没有对保罗说:“你必须先祷告,直到你感觉到内在的恩典在心里了。”不是的,他告诉保罗:“要认识主耶稣,你的第一步必须是接受圣洗,以洗去你的罪。然后求告主耶稣的名。”(评:原文里的顺序,先是起来,受洗,然后才是求告主的名。即普世客观的福音——表达在圣洗中——是生发信心的先决条件,不把信心的内容给人却让人“你要信!你要信!”的都是说谎,没有信的内容怎么可能信?信什么?)
  4. 一些派别(sects,译注:作者主要是指以改革宗为代表的敬虔主义宗派)的方法刚好与这些相反。他们常常能卓越地以极可怕的威胁来传讲律法;只是他们没有带出律法的属灵涵义。他们没有把他们的听众导入这样的境况:在此他们可以承认他们自己是可怜,失丧,被咒诅的罪人。反而是他们把听众放入一种心境,使他们说:“由于罪的缘故,听见上帝发出这么可怕的威胁不是很可怕吗?”
  5. 但这种对律法的不正确传讲还不是这些派别最糟糕的特征。他们不把福音传给那些比如已经受到警戒、处于极度痛苦的人。反而是给他们一连串必须要井井有条地努力的清单,如果可以的话,才会被接纳进入恩典中。那些清单即,他们必须祷告多久,他们必须何等费力地争战,摔跤,呼求,直到他们能说他们感觉他们已经领受了圣灵和神圣恩典,并从跪下的膝盖中站起来呼喊哈利路亚颂。
    这种错误的实践是基于三个可怕的谬误。
    a. 第一, 这些派别既不相信也不教导一个真正的、完全的人与神的和好,因为他们把我们的天父视为一位非常难处的上帝,祂的心只能被撕心裂肺的哭喊和痛苦的泪水打动软化——然而人们想象,在基督做了祂那份后,人也必须做他自己那份,直到两方面的努力都做完了,人才能与上帝和好。这些派别把和好描绘成:救主使神愿意拯救人,如果人愿意完成和好的人那部分的工的话。但那是福音的正反对。上帝已经被和好了。
    b. 第二, 这些派别教导错误的福音的教义。他们把福音只是视为给人的命令,教导他应当做点什么才可以确保上帝的恩典。而实际上福音正是上帝对人这样的宣告:“你已经从你的罪里面得到救赎;你已经与神和好了;你的罪已经被赦免了。”
    c. 第三, 这些派别教导错误的信心的教义。他们把信心视为一种人的品质,他可以靠此改良提高。信心的确可以把爱带到人的心中。信心不可能没有爱,就像火不可能没有热。但这种信心带来的素质并不是我们称义的原因,信心只是把基督已经为我们获得的赐给我们而已,它已经是我们的了,并只需要被我们接受而已。圣经对这个问题“我必须做什么才能得救?”的回答是“你只须相信接受;因为你自己本身不需要做任何其他事。”
    (评:WALTHER博士这里非常精辟地一针见血指出了福音的思维模式:不是我要做点什么,才能称义、赦罪、得救、蒙爱、进入恩典、升上天国……;而是:祂已经先于我做任何事以前就先把这些赐给我了,我唯一要“做”的就是1、知道自己什么也做不了、拿不出手、无法让神青睐我看中我;2、单单紧抓、信靠、支取基督为我做到的。我就有这一切了。所以,不是我信我才能蒙爱,而是我已经蒙爱了,信它!不是我爱神了神才爱我,而是神爱我了,我才能爱神!信心只是步骤上的工具,而信心的内容即福音则是先决性的、前提性的、源头性的、根基性的。而信心的内容和对象——即基督钉十字架的恩本身就赐下信心。所以不是我的信产生恩,而是恩产生信!)
  6. 福音派路德教会没有哪条教义像这条教义一样,如此地冒犯改革宗。即获得上帝的恩典,赦罪,神眼中的义,永远的拯救这些事不是靠别的,乃是单单靠着信徒把他的信心置于写成的话语,圣洗,圣餐和告解礼里。改革宗宣称这种得救进天国的方式太机械化了,在听了路德宗的教导后他们对此公然弃绝。
    改革宗说:“用地上的水施洗有什么用呢?真洗礼是用圣灵和火施洗。”再有:“吃喝基督物质的身体和血有什么益处呢?真正能使灵魂的饥渴平息的食物和饮品是从天上降下的真理。”最后,他们说:“我怎能从一个必死的,有罪的,不能看见我内心,对我说‘你的罪被赦了’的人那里得到帮助呢?不;我的罪没有被赦免,除非上帝自己亲自在我心里说这些话,并使我感到它们的能力”
  7. 圣灵借着话语的管道媒介临到人这里。一个人可以想象他圣灵充满到要爆,但那不过是他自己的狂热主义的灵。真正的灵只有借着上帝的话语才能获得。在详细描述人们归正的每一段圣经里面,我们都能看见上帝只想借着话语和圣礼与人打交道。
    B. 当有人主张赦罪的确据需要祷告,挣扎,摔跤,直到最终有一种喜乐的感觉从心里油然而生才能获得,并以一种神秘玄幻的方式暗示一个人‘恩典现在已经在他心里了,因为他罪得赦免就能够欢呼喜乐了’时,律法与福音就被令人痛心地混淆和掺杂了。
  8. 现在,正确的说,恩典永远不在人心里,而是在上帝的心里。首先一个人必须相信这点(评:恩典摆在你面前了,接受它!);在那之后,他才能感觉得到。感觉来源于信心,而不是信心来源于感觉。
  9. 约壹3:19-20: 一个基督徒也可能感觉到他自己内心的控告。
  10. 约20:29: 主对多马的评语意味着我们必须首先相信然后才能看见,而不应当渴望先看见再相信。
  11. 这些派别都共有这些可悲的错误,他们并不单单依赖于基督和祂的道,而是主要依靠发生在他们里面的东西。作为一种规则,他们想象他们一切安好——因为他们已经从之前的道路上转回了。好像这是上天国的保票一样。不——我们不应当通过回头去看我们以前的归正来获得确据,而是我们应当一而再、再而三、每一天地逃奔救主那里去寻找确据,好像我们从来未曾归正过。如果我现在安稳无虑了,那么我之前的归正就就毫无益处了。我必须每一天回到施恩宝座,否则我就通过依赖于我之前的归正而把我之前的归正当做我的救主了。那将是非常糟糕的,因为那样我就把我自己当做我的救主了。这是改革宗神学的一个基本教导。(评:改革宗让人依靠以前某时某刻的“重生”,让人看主观的重生,而不是看确凿的基督钉十字架。这段也是最精当的基督徒生活的描述!就是不断地,时时刻刻地离弃自己,就了基督。免得落入不信的恶心中沦为自义者。不管我犯罪、“不犯罪”,我在神的律法面前都无所遁形,一直是个罪人,因此我一直需要基督的遮盖。不然我就把自以为的“不犯罪、没犯罪那段时间”当做我的喜乐平安的源头,因此我就把我“没犯罪的时光”当做我的救主了,不是的,我时刻需要像迦南妇人那样捆绑手脚来到神儿子那里。)

论题10

第六种混淆方式:当传道人以这样一种方式描述信心——即好像对真理的惰性的空空的接受,甚至在一个人活在至死的罪中时,也能提供给那人神眼中的义并拯救他;或者好像信心使人称义并拯救他是因为信心能在他里面产生爱心并带来他生活方式的改革——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A. 路德教导,得救的人一定会有同时生发慈爱的信心,并且在好行为上结果子。但那并不意味着信心拯救人是因为从它所流出的爱心,而是说圣灵所创造的那情不自禁行善的信心能称义人,是因为它紧紧依附于基督恩惠的应许,因为它所持定的基督。

  1. 加5:6, 无法产生爱心的信心,之所以无效,不是由于缺乏爱心,而是事实上它根本不是真正的,诚实的信心。
  2. 徒15:9, 一个人若宣称自己有一颗永不放弃的坚固的信心,但他仍然有一颗不清洁的心,那么必须告诉他,他还陷在巨大的黑暗中;因为他完全没有信心。
  3. 约 5:44, 救主向那些从人那里寻求荣耀的人用这些话宣告了可怕的审判;他们没有信心。
  4. 雅2:1, “我的弟兄们,你们信奉我们荣耀的主耶稣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因为财富而更青睐富人,这是信心无法容忍的事。(译注:这句英文作:Preferring the rich, because of their wealth, to the poor means respecting people’s person, and that is something which faith will not tolerate.其中“to the poor means respecting people’s person”没有理解透,故未翻译出来,不好意思。)
    B. 第十论题的第二部分陈述了神的道,律法与福音在下述情况下没有被正确分解:当传道人把信心描述成好像信心使人称义并拯救人,是因为它在他里面所生发的慈爱和生活方式的改变。
  5. 信心所带来的心灵的更新,爱心,好行为不是人信心中称义和拯救的要素。
  6. 罗4:16, “人得为后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属乎恩”我们教导经信称义的原因正是因为我们教导一个人在神眼里已经因着恩典被称为义并得救。
  7. 腓3:8-9, 使徒保罗宣称他是义的;然而他借由信心所获得的义完全不是他自己的义,而是基督的义。
  8. 罗4:5, 任何拥有真信心的人都承认他一直是不敬不虔的人,而当他信靠救主那一刻时,恩典的神圣奇迹就施行在他身上了。
  9. 弗2:8-9, 这听上去好像使徒觉得他还说得还不够多,他想让更多的人远离自义的陷阱。
  10. 罗11:6, 使徒致力于极为清晰地突出恩典的原理。他邀请他的读者深深思考,当他们承认他们的救恩是“出于恩典”时,它就不可能是靠着功劳,因为那样的话就摧毁恩典的概念了。
  11. 那也是为什么路德说基督教,一言以蔽之,是一个感恩的宗教。因此,真正的好行为都是因为对上帝的感激促使已经被爱的我们行出来的,而不是靠我们的服侍来赚得“善报”或求爱。

论题11

第七种混淆方式:当人借着律法,但不是出于对上帝的愤怒和惩罚的恐惧而懊悔,而是因着爱上帝而懊悔,那么只把福音的安慰分发给上述这样的人就是没有正确分解神的道。
A. 这篇论题描述了罗马天主教,狂热主义(fanatics)和所谓的更正教里的敬虔主义分子(Pietists)的方法论。他们教导:

  1. 一个因着他的罪而忧伤痛悔的罪人需要陈明他痛悔的原因。他为他的罪难过仅仅是因为他知道作为上帝愤怒的结果他要被判定下地狱吗?
  2. 如果他的懊悔是这样的,就该告诉他这是错的;真正的懊悔必须来自于爱上帝,除非他有这种懊悔,否则不能把福音传给他。(评:如果我都能爱上帝了,我就不需要懊悔了——说明我已经处于信心状态中。而是说正是因为我爱无能,我才需要悔改自己的无爱,并相信投靠神的爱,使我从祂那里支取爱来爱祂。天主教等的这种“懊悔”是一种主观主义的颠倒。好像在说“你自己先能得救了,你才能得救;你先有好行为了,你才能有好行为,才能得救……”归根结底这些说法都是一种次序错误,撒旦的伎俩惯于颠倒上帝的次序)
    B. 圣经/路德宗的教导清楚明白地教导:
  3. 上面描述的那种懊悔是一种骇人听闻的错误。
  4. 从始祖堕落以来,律法只有一个功用:带领人认识他们的罪。律法没有力量更新他们。
  5. 更新的力量只在福音里。只有信心生发爱心。我们无法靠着“我们的爱”成为属灵上的活人,也就是说,靠着我们的“为罪忧伤”。
  6. 只有对福音的信心才能重生人。没有信心的人不可能爱上帝。命令一个可怜的罪人必须从爱上帝的角度为他的罪感到忧伤难过,是一种对律法和福音的可憎歪曲。(评:本来就是爱无能的人,你还要求他“你要爱、你必须去爱”,这是一种杀人和残忍!他要做的是为自己的无爱忧伤难过,向自己死心后,赶紧投靠神的爱。)
  7. 一个知道自己是失丧和被咒诅的罪人,必须带着他邪恶的心和对上帝的恨到耶稣那里;耶稣会按照他的本相接纳他。“耶稣接纳罪人。”(评:这恐怕是最让法利赛人拍案而起的说法了,法利赛人看了仿佛会说:“祂怎么可以接纳他们,要知道他们是罪人!”敬虔主义自以为善)
  8. 罪人在就近耶稣之前不会尝试洁净自我,也不会试图纠正他的所有坏行为。如果他愿意信靠耶稣的话,耶稣会为他做这一切。
  9. 律法的功用——罗3:20, 罗5:20, 罗4:15, 罗7:7-8.
  10. 只有当一个可怜的罪人被律法驱驶到绝望的边缘了时,他才会意识到福音信息的喜乐,并借着信心接受它。加3:22, 林后3:6(评:所以律法是让人死!)
    C. 敬虔的忧伤(真正的懊悔)
  11. 懊悔是良心的真恐惧,当它开始感受到它的罪,上帝的怒气时,它就为所犯的罪难过忧伤。
  12. 当我们的罪被神的道谴责时,这种懊悔就会发生。
  13. 我们不能产生懊悔——它永远不是善功;但它却是上帝使用律法的重锤在我们里面动工产生的。(评:这点太重要了!以免产生“我悔故我义”这种表演式懊悔出来。)
    “因为依著 神的意思忧愁,就生出没有后悔的懊悔来,以致得救;但世俗的忧愁是叫人死。” 林后7:10.
    D. 世俗的忧愁
  14. 当一个行奸淫的人或一个醉鬼因为他毁灭了他的身体(艾滋和/或性病)而开始忧愁难过时,那就是一种世俗的忧愁。
  15. 当一个徒劳无用的人因为他损失了他的名誉和声望而悲恸时;或者一个贼因为他的罪行使他身陷囹圄而忧伤难过时;或一个小孩因为做了一些错事而难过时——这些都是世俗的忧愁。

论题12

第八种混淆方式:当传道人把懊悔和信靠共同表现为罪得赦免的原因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1. 懊悔(Contrition)单单是律法的果效。把懊悔本身视作罪得赦免的原因,就等于是把律法翻转为恩典的信息,福音被翻转为律法——这种颠倒完全倾覆了整个基督教信仰。(评:不是我懊悔我悔改我痛苦我怎么怎么“故”我得救、我称义、我蒙爱,前者只是领我进入称义恩典的前一步路,后一步路自然就是以信靠之心进入恩典,而且懊悔和信靠都是上帝动工做成的。)
  2. 懊悔甚至不是一种好行为。因为这份先于信靠而来的懊悔仅仅是人那方面的痛苦。它由极度苦恼(anguish),疼痛(pain),折磨(torment),被压碎的绝望感(a feeling of being crushed)组成。这一切都是上帝借着律法的重锤在人里面动工做成的。人里面不能靠自己产生出极度痛苦,因为他宁愿摆脱这种苦痛。但他又无法摆脱,因为上帝已经借着律法惩罚了他,他又看不见能逃脱上帝审判之法。所以说如果一个人坐下来冥想沉思,以为自己还可以产生出懊悔的话,他就永远不可能以这种方式获得他想要的结果。他自己生发不了懊悔之心。只有当律法被最严厉地传讲,而人又不故意抵挡它的影响力时,上帝才能动工做成真悔改(Genuine repentance)。
  3. 许多人在这一点上混淆了律法与福音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没能区分“基督徒生命中的每日悔改”和“先于信心而来的悔改”间的差别。每日的悔改描述在诗篇51篇里。大为称之为献给上帝的祭,并借此讨神喜悦。他在诗篇51篇里没有提到信心前的懊悔,提到的乃是随着信心而来的悔改(评:即行为上的改正,即以信蒙爱后的“去爱”或福音驱动的更新,即大卫这里是在讲成圣,而不是称义。或者说客观的、原因上的恩典会化为主观上的结果;而不是主观的结果反过来凌驾恩典成为蒙恩的原因。)
  4. 上帝会一再猛烈敲打这些可怜的基督徒使他们保持谦卑。大卫的例子可以用来说明这一点。他在从前某一刻获得了信心,但之后他经历了何等的惨况!一位先知向他传讲主的话语,但在那个死亡之日他的心充满了极度苦恼、忧伤悲恸和悲惨不幸的重荷。上帝不再兴旺他的事业,他接二连三地遭遇厄运,直到上帝用死亡释放他。但一直以来大卫都有懊悔和信靠。那实际上就是一个讨神悦纳的祭。这种懊悔并不仅仅是律法的结果,单由律法产生,同时福音也在运作这样的懊悔。靠着福音,对神的爱会进入人的心,当懊悔从爱神而来时,它实际上就是一个真正甜蜜的忧伤,为神接纳。上帝喜悦这样的忧伤;因为除了披麻蒙灰俯伏在祂面前承认“主啊,你是圣的,而我是一个可怜可鄙的罪人。恳求祢因为耶稣基督的缘故开恩可怜我”以外,我们不可能给上帝更大的尊荣了。
  5. 懊悔或忏悔并没有情感上或心理学上的标准。一个人在懊悔中必须做的最低限是认识到上帝对罪人的这份谴责,对他来说也是实实在在的。
    (评:“上帝赦免罪人,是因着基督的缘故,是看在他替罪人受苦受死赎罪的份上,而不是因为懊悔的缘故。这才是福音真理。”我的懊悔不能拯救我,就像我的饥饿感不可能让我饱足,只有饭能让我饱,我饿的感觉——即懊悔,我咀嚼的动作——即信靠,都不能让我饱足——得救,唯独懊悔信靠的对象——基督的饭能让我饱)

论题13

第九种混淆方式:当一个人不是通过把福音应许表达给人,而是想要通过“你要信、你给我信”等呼吁和诉求——好像人自己能信似的或至少能有助于达成这个目标——来把信心传到人心里时,神的道就没有被正确分解。
这篇论题要反对的错误就是“人能在他自己里面产生信心”。这种要求本是律法式的命令,它把信心翻转为人的行为。这是对律法与福音明显的混淆。一个传道人必须学会不需提到“信心”一个字,而仍能传讲信主的道理。喋喋不休地把“信心”这个词钉进听众的耳中并不重要,真正重要和必需的是:他要架构的讲道能够在每一个可怜可鄙的罪人心里唤起把罪重担放在主耶稣基督脚前的渴望,并使他向祂呼求“祢是我的,我是祢的”。
福音完全不要求人必须提供任何好的东西:不需要一颗好心,一种好性情,改进他的状况,敬虔,爱上帝或爱人。它没有发布任何流程,但它却能改变人。它把爱植入人的心,使他能行一切善事。它没有任何要求,它却给予一切。难道这个事实还不能让我们欢喜跳跃吗?……你要注意福音的邀请不仅“要求”信心,它更赐下信心。
(评:即福音“需要”人有信心来实在接受它以转化成自己主观所有、个人所有,但这份“要求”或“需要”信心才能实际在个人那里生效的这福音,本身就赐下这份信心。一个比喻:慈怜的富翁把一大堆免费的上等食物一个一个摆在超市门口垂涎欲滴却又望洋兴叹的乞丐们眼前时,你可以说所摆上的这些食物“需要”、“要求”乞丐“用信心”来配合、领受、抓取食物——这是这件事的主观方面或曰结果方面;但更重要的是:这些食物的白白摆上、款待和邀请本身就能让乞丐感动、感激从而生发不自觉的领受食物的信心——这是这件事的客观方面,它是主观方面的前提、源头和基础。当然客观需要落实到主观方面,但主观方面——即信的命令与要求也需要靠客观方面的免费恩典好消息——福音来刺激和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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