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使用逻辑,其实只有三大方式。
第一纯逻辑思维,比如数学几何学。
但是纯逻辑思维会出现一个问题,我们不知道它跟对象究竟是什么关系? 比如数学,每一个数字后面可以包含任何东西,也可以不包含任何东西,它只不过是一个纯粹的逻辑演算数位数列系统。
纯逻辑演算本身也按自己的逻辑格律进行,但它跟世界是什么关系永远搞不清楚。因此数学发生到今天,有大量的数学模型在数学上成立,可是我们找不到它的对应关系,所以数学几何学是典型的纯逻辑表达,但是我们却搞不清它跟外部世界的终极关系是什么状态。
纯逻辑思维是我们第一种用智方式,而且是最高深的用智方式。
第二种是归纳法。所谓归纳法,即要素总结,抽取结论。
比如亚洲天鹅是白色的,欧洲天鹅还是白色,非洲美洲的天鹅都是白色。于是归纳出一个结论,凡天鹅皆为白色。
但世界上的天鹅并没有穷尽。偶然有一天我们在澳洲突然发现黑天鹅,用归纳法得出的凡是天鹅皆为白色的结论立即崩塌。所以归纳法有天然缺陷,只能证明以前的结论是错的,永远不能证明当下得出的结论是对的。
再比如,若得出结论“凡天鹅不是白色就是黑色”,表面上看对,可是你或许把地球上的天鹅总结完了,又如何知道在外星上另有天鹅不是绿色、红色呢? 我们永远不会穷尽宇宙中的天鹅,因此归纳法永远得不出真正有效可以获得证明的结论。
第三个方式叫演绎法。演绎法是归纳法的后续应用。
比如,已知“凡天鹅皆为白色”,由此得出推导:如果澳洲有天鹅,一定也是白色。
“凡天鹅皆为白色”叫大前提,“澳洲有天鹅”叫小前提, “澳洲的天鹅必为白色”叫结论, 这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典型的三段论演绎法。
但是演绎法有一个问题,即它的前提是归纳得来的,是被归纳法限定的,因此演绎法只能证明不能证伪。它跟归纳法刚好相反,归纳法只能证伪永远不能证明。
人类使用逻辑的方式,只有这三种方式,纯逻辑,归纳法和演绎法,但这些都是有缺陷的,是在我们感官素材的基础上经过一个被先天给定思维格律套死的一个思维模型。
因此经它处理的结果一定是在原来感官扭曲的基础上进一步扭曲,才能得出思想性结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一切感知都不可能是真知的原因。
(编辑整理于王东岳《中西哲学启蒙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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