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彦——时彦与《开封府题名记》碑
《开封府题名记》
《开封府题名记》碑,碑高214厘米,宽96厘米,厚24厘米,原立于宋开封府衙署之中,明朝末年黄河水淹开封。1971年,开封博物馆将其运回立于碑林之中。
碑亭
碑的内容是从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年)二月,到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闰二月八日,共计146年间历任的府尹名录,碑文共有183人次。为宋史研究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开封府题名记》
遗憾的是,此碑截止崇宁四年(1105年)闰二月八日,尚缺记开封府陷落前二十三年中的府尹任免。
后续依年次排列:
1、李孝寿
2、宋乔年:
《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十七:“
(崇宁五年(1106年))九月十四日,开封府尹宋乔年奏:勘会今年五月十七日本府狱空”。
按:李孝寿与宋乔年交代之日未详,据上面引文,宋乔年五月已在府任。
3、时彦:
《宋会要辑稿·刑法》四之八十六":
“(崇宁)五年十月三日,开封尹时彦奏:开封府一岁内四次狱空”。
《宋史》卷三五四本传:
“徽宗立,召为吏部员外郎,擢起居舍人,改太常少卿,以直龙图阁为河东转运使,加集贤殿修撰、知广州。未行,拜吏部侍郎,徙户部,为开封尹。异时都城苦多盗……,数月,迁工部尚书”。
按:宋乔年,是年九月尚在府任,则时彦继任当在本年九月末或十月初。以本传所云“数月”推之,时彦离任当在次年。
4、林摅
时彦任开封尹当在大观元年(1107)年。在任数月,一年左右。
由于此碑截止崇宁四年(1105年)闰二月八日,时彦虽为开封尹,《开封府题名记》碑却无记。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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