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这样吗?我陷入了沉思。。。
回首自己 的读书历程,虽然从小爱看书,但学生时代偏科严重,为了奋力挤上高考独木桥,只能把青春热血都洒在数理化上;青年时忙于恋爱,生子,留学,立业;真正有时间有心情主动地阅读并以阅读作为闲暇时主要消遣方式还是从2012年开始,至今每年保持了平均40本书的总量,题材多以文史哲为主,夹杂教育心理学类的畅销书,绝大多数为英文书。
都说“人丑就应多读书”,“腹有诗书气自华”, 虽说5年的大量阅读并未神奇地给自己带来沉鱼落雁之貌,但仔细思衬, 变化却早以如春风细雨般润泽滋养了身心的里里外外。
变化一:少了野心,多了慧心
野心滋生欲望与痛苦,慧心滋养理想与快乐。 高晓松说:“欲望于理想的区别在于前者让人痛苦而后者带来快乐。”野心因其野,终须智慧来牵引。读书明智,让我得意时免于膨胀迷失,失意时不陷于焦虑惶恐的泥沼,平淡的日子远离狗苟蝇营。
罗素的《征服幸福》告诉我幸福的秘诀在于过平静的日子并胸怀对人与自然发自内心的热爱。 变化二:知进退,懂取舍读书让我想明白了自己究竟想要怎样的人生。想明白了,心也就定了,日子便过得更为从容安宁。不再轻易被外界喧嚣挟持捆绑,面对生活中纷繁的诱惑选择,更能笃定地作出舍与得的抉择。
当周围人“春风得意马蹄疾”时,能做到不乱阵脚,亦不心猿意马,更不会学别人抄近路最后落得人仰马翻。专注从容稳健走好自己脚下的路,不被外物所役,真正成为自己生命的主人。
读完蒙田的散文集,我不再怯于表达分享自己真实的想法与见解。沉默是金很多时候是怯懦的遮羞布。变化三:成为了更好的爱人,母亲和老师
在汲取古今中外智者思想精华过程中,自己不仅开阔了视野格局,也加深了对自我品格修养的审视与督促。书籍给了我全新的维度体验观察思考狭隘的自我世界以外的广阔天地,心中的ego(自我)也随之逐渐缩小,腾出了更多空间来装empathy (同理心)和compassion(悲悯心)。
书籍还正在教会我与自己的短处和平相处,接纳平凡的自己、不完美的家人和学生。随着心态越来越柔和,无论在家里还是学校里,我希望自己都能给周围的环境释放更多的氧离子,悦人悦己。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让我对自己的信仰道义品格有了全新的审视与反思。变化四:日子更简单却更充实
较之五年前,下班后自己花在购物狗血剧上的时间明显减少,省下的时间基本花在读书思考以及与青春期的孩子交心上。
以前把购物当成消磨时间花钱给自己买快乐的重要手段,如今却经常视其为负担。虽然爱美之心有增无减,银子也似乎越花越多,但购物更加精简快,而且大大减少了情绪化购物--也就是用花钱的快感来驱赶无聊空虚以及 焦虑的败家行为。
随着阅读口味的不断提升,曾经对狗血剧的痴迷也逐渐灰飞烟灭。狗血剧与书籍一样都能给我们带来快乐,不同的是:前者的快乐如同酒精毒品,来时狂热刺激,但过后让人空虚挠心;而书籍的快乐则先抑后扬,温润持久,过后让人内心丰盈充满力量。
读完奥斯汀的《爱玛》,我羞愧于自己言谈的粗鄙并对书中人物言行的优雅精致考究艳羡不已。变化五:为冻龄事业插上了翅膀
本人四十有余,但自觉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年轻。除了规律健康的饮食作息与锻炼,我想前面这四项阅读功效体现在容颜上的便是更多的风和日丽,清澈高远。后面这四个字尚不敢形容当下的自己,攒着赠给十年后更美好的自己吧。
弗洛姆的《爱的艺术》让我深刻地理解了真正的爱是一门艺术,学会与自我快乐地独处是这门艺术的基本功。感恩漫漫人生路有书香相伴,任俗世红尘祸福沉浮,潮起潮落,心中永保一方净土--那里有谈笑鸿儒,还有诗情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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