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分手时是18岁,我最怕的一件事是他会忘记我。忘记当初脸红的教室,忘记笑过的小河,忘记那些傻话和誓言...他给我第一封信上写着:我想和你生一群小猪猪...
今天已经12年过去了,外面下着雨,夜很静,忽然发现我已经和这个人告别了那么多年。虽然在一个城市,但是从来没有再碰过面。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很幸福的,就是心脏回血的感觉,暖流会冲到指尖,这种感觉在我生命里出现过两次,一次是和这个人在一起,一次是看蓝色生死恋,原来爱情这件事可以让人体会到这般滋味。
人随着年龄大,对自己生活控制力越强,对感觉就越不敏感,是不会再有那种冲动了。
我把你写进我的简书里,那个抠门小气,阳光洒脱,善良幽默的人
让你丰富过我的记忆后,藏进我爱的书里
让你不老的容颜常驻在我的脑海里
因为我怕有一天 我忘记了已经把你遗忘
我记不清你的姓名,你的乱头发,和你咧嘴的样子
有一天如果我见到你 轻声道
hi,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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