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少数战胜多数是常态。所以你要把组织做小,因为只有小集团才能够统一利益,灵活组织应对问题。
人多是纸老虎,人少才好组织,少数总是战胜多数。
每个人理性决策,却无法得出对所有人来说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在囚徒困境里,面对忠诚还是背叛,每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叛卖;在搭便车现象里,面对公共品,每个人的最优选择是只占便宜不付成本;在公地悲剧里,面对公共池塘,每个人的最优选择都是竭泽而渔。
那么怎样才能走出这个集体无行动的陷阱呢?
如果公共资源的使用者们能够自己制定规则,以确定谁有权、以什么方式使用资源,并有效地匹配成本与收益,自我监督执行,或者是通过那些对使用者们负责的人来监督执行,做到有针对性地惩罚犯规者,那么,集体行动的问题就能得到解决。核心是利害相关者自治。
大集体分解为小解体的关键是平行的联邦制,不是上下的科层制。
把组织“做小”
大集体永远干不过小集体。 大集体能做的是把自己变成小集体,小集体自治再组合起来,才能发挥出自己的其他优势,干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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