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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作者: KaboomHu | 来源:发表于2017-11-20 18:17 被阅读0次

       

    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怀念一个人,连四季都会过的很快。暗恋一个人,宇宙银河都会是自己养的小鹿。表白一个人,在傲雪凌霜的天气里,连风都是暖的。

      时间就犹如那提着烛光的老人,悄悄的从你身边走过。如今回想起当年太阳跌入地平线后,最后一抹斜阳零散在教室暗黄色的窗帘上。她的脸是多么的显得纯真,施施而行的靠近她。在那一瞬间似乎整个教室都是我俩的心跳声。这么多年过去,我现在过的还算好,大学将毕业,看着其他同学在校招上签到的公司,我也显得特别着急。可她呢?在那年的教室楼梯里收到最后一张纸条后,再也没有见过,再也没有联系。

    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 01

      上初二时有那么一个很好的朋友,在放学后隔三差五的都到篮球场上去大战三百回合,直到体力透支才肯离开。在某一个下午提前离开的他就好像是上帝安排的一样,在篮球场的座位上捡到了一封信。信上写着:致你,篮球男孩。这封信是我俩一起拆开一起看的,这封信印象最深当中是这个女生对他的万分崇拜中透露着一丝的爱意。并且信上还留着QQ号码。后来我这个朋友加了这个QQ,给我看了照片之后确实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他家里都不是本地人,只是国庆长假和寒暑假都会到这里来看他大伯,他大伯是我们学校的老师,所以他总能在学校的篮球场游荡。当时很阴差阳错的是我朋友QQ从来不放自拍照片。然后那个女生特别斩钉截铁的告诉我朋友把信放回去,这信不是给我朋友的。我朋友当时就倔了,偏不放回去。然后他们就展开了一整个学期的畅聊,我朋友还答应帮他找那个篮球男孩。

        终于寒假来临了,那个女孩的学校提前放假就与他爸妈来他大伯这了。在那个下晚自习的夜晚,大家都匆匆回了寝室。我朋友让我陪他去见那个女孩,会面的具体情况已经没有太多的记忆了,只是在相离而去的时候,我朋友QQ来了信息:那封信是给你的,你就是那个篮球男孩。再后来,第二天他们就在一起了。在那个带着诺基亚5230的年代,或许这就是迷迷糊糊的爱情吧。但是最后的结果,男生初中之后已不读书了,女生高中进了私立高中住校。后来在我高中的某一天,男生告诉我他们分手了。记得一年前和这个朋友见面吃饭时,他已是在外面做了点小生意,谈了新的女朋友,对于这段初恋,他已挥挥手不谈了。直到至今,我们谁都没联系上这个女孩。

      或许,这一段爱情将永远被埋葬。但是这两颗心,却一生都在跳动。对于他和她的初恋,在爱情的长跑上,永远都是其他爱情无法触及的。

    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 02

      在曾经杀马特称霸天下的年代里,沉珂引领潮流的道路上。网恋真的很不稀奇。初三那会临近中考,隔壁班突然传来一个消息,XXX女生怀孕了...当初在整个年级都传的沸沸扬扬,因为这个女生其实成绩还算中上,再努力一把重点高中是可以去的。后来据小道消息说,是因为网恋。那个男生是广西的,然后把他骗到了广西去,回来就发现怀孕了。但是在我们那个年纪,偷食禁果虽然是很不好很不好的一件事。可是至今让人回想起来,当初用骗这个字有点太过于拘泥了。现在有句话说:爱一个人,就要为他生猴子。时过境迁这么多年,一路高中到大学,每天和书打着交道,这一路的平凡学习。我时常会想,如果我像这个女生一样,现在回头观望,至少还会有那么一些高潮的片段都能让我这辈子永生难忘。或许,这也就是她爱一个人的方式吧。

      爱一个人的时候心都是为他而活的。不远万里跋涉,翻山越岭,只为搏他一欢,甚至可以不顾一切的为他生猴子。

    最青春的年华里,把心给过一个人才是最难忘的一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的就觉得到了要找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年纪。但是岁月的蹉跎,很难于有像他们一样深入骨髓的专一。过去也好,现在也好,未来也罢。时间该拖的拖了,爱情该散的散了。该留下的,便是自己的心。

              - 这里是金三角,我是金三脚。与你分享二十岁的想法,推荐好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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