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男子群殴女性的事件已经过去了三天,这三天里我食而无味,夜不能寐,愤怒和无力感淹没了我。
其实我知道,事件的经过已经在一遍遍的还原,更多的细节也在进一步曝光,所有的九名行凶者均已伏法,受害者也已经得到医治,不少公众人物也纷纷谴责施暴者的暴行,各路网络大咖们微博大V们也纷纷发声,无一不在为受伤的女孩鸣不平。但是,我却没有想象中的释然和解脱,反之,更深层的无力感淹没了我……
当今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里,这让我们多多少少产生了一些错觉,觉得在现代文明发展到一定高度的社会里,有可以遵循的社会次序,所有的人都会自觉遵纪守法,几乎所有的暴力伤害事件必然是事出有因,大部分被伤害的人都是自己种下的结果,也不乏施暴者虽罪不可恕,却情有可原。
我们习惯用冷静的思考代替热血的愤怒,我们习惯让子弹飞一会,坐等事件的翻转再翻转,我们习惯用批判的眼睛去放大每一个受害者的缺点:当一个女人被男人当街殴打求助时,人们第一个反应不是制止暴行,而是去探究这背后的故事是不是狗血和出轨,探究这个女人是否是特殊职业。当一个女人遭受性骚扰或者强暴时,你不会关心她是否受到的伤害,而是会问她是不是穿着太过于暴露,太过于性感,妆容是否得体,出入的时间是否合理,仿佛这些都可以成为暴徒施暴的理由。
可是,许多人忘记了,这个世界并非全部都在阳光下,总有光明照不到的黑暗,总有人性驱散不了的凶恶和,总有一些人不能称之为人,他们只是披着人皮的恶魔。
他们去摧毁一个生命可能不需要原因,只是因为他们不爽,他们公然践踏法律,不是因为受害者有罪,而是他们生命里没有敬畏二字,他们可以将国家法度置之不理。
唐山烧烤店男子殴打女性事件发生当天,我和几个同事聊起这个话题,令我感到窒息和愤怒的事发生了,虽然大家一致认同,打人者不对,施暴者触犯了法律,需要得到严惩,但是仍有几个同事对这件已经被曝光的事件持有不同态度,“被曝光的是这些,事情的原委可能不是视频里看到的,如果你知道了事发起因,说不定,你会觉得男的打的太轻了!”
“凌晨还去烧烤店,应该不是正当职业的女性,好女孩根本不会这个时间段出来。”
“她被打是有原因的,过激的语言刺激一个醉汉,换一个高情商的女孩(伤害事件)根本就不会发生。”
这哪里是一个个接受了十几年高等教育的懂法,知法的知识分子应该说出的话?说他们冷血一点也不过分,但凡是个血肉之躯,无不谴责视频里的男子的疯狂暴行,但是这些人却毫无任何根据的为施暴者找寻理由,隔着口罩我甚至可以看得出他们嘴角那抹无情的微笑,看他们风轻云淡的把受害者归为过错方,我真不敢想象,将来他们的女儿遇到类似的事件,是否还可以一般的冷静,一般的淡然。
其实令我真正感到无力的是,如果这几个姑娘真的是特殊职业者,如果他们当真存在着感情纠纷,如果被害者并非完美受害者,那么这群恶魔的暴行是否会被轻易的原谅呢?那么舆论的风向是否还会偏向受害者呢?
我不敢想象。
面对犯罪者与失德者,人们习惯作为正义的化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审判失徳,再为犯罪者辩护,却忘记了犯罪无论有千般理由,都不应该成为伤害他人生命健康的理由,失徳者纵使并不全部无辜,却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更何况我们无法在案发的第一现场对事态的前因后果做出所谓正义的预判,无法在施暴者为自己的疯狂暴行粉饰理由时辨别真伪,所以,在暴行发生的时候,在犯罪进行的时候,我多么希望所有的人能够放下心中的成见和偏见,不为犯罪者开脱,对受害者不做预先的审判,能够无差别地对待每一个受害者,无差别地听到她们的呼救声,去拯救每一个生命,去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曾经被疯狂的就医者砍伤的北京眼科博士陶勇,昨天在微博指出:
躺在地上的人,曾经是我,现在是她。
勇敢在乎心底,沉默就是纵容。暴力与性别无关,
暴力与职业无关,
暴力就是犯罪,没有任何借口。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教授罗翔也在哔站发声:
有人说看到这种新闻应该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要情绪激动。不过,我觉得这种超越性的思维可能不是温血动物所应该具备的情感。
如果对于邪恶只有冷漠,而没有愤怒,那么正义也就是失去了感性的基础。
我们为什么对此类案件愤怒,因为我们都是血肉之躯,同情他人就是同情自己。我们希望法律能够保护我们,让我们不至于成为下一个热点事件的被害人,被人伤害与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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