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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受害者:我私自下车,但我没责任。

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受害者:我私自下车,但我没责任。

作者: 背包旅行 | 来源:发表于2017-12-21 09:25 被阅读17次

    近日,引起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在网络上又掀起一股对“规则意识”讨论的热潮。

    “规则!规则!首先要看你这个规则立不立得住!”

    面对网友们对其“不守规则”的指责,赵女士反驳道。

    事件回顾: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的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故,32岁的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遭老虎撕咬,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

    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和父亲将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起诉至北京延庆法院,要求动物园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整形医疗费等近218万。

    2017年9月5日,赵女士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将于9月18日下午2点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延期至12.19)。期间白晓强律师表示,在责任判定上,他主张动物园应承担七成责任,赵女士一方承担三成,在赔偿金额上也主张用这个比例。

    2017年12月19日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案在北京延庆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上午的庭审是一场硬仗和恶仗”赵女士这样描述。


    原告主张:


    园方应该负有100%的责任,母亲不存在任何责任。

    赵女士认为这种游览方式不合理,而且在事故发生时,园方没有积极下车救人,是母亲替园方承担了救人的责任,结果致死,所以园方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并请求园方对被老虎咬伤致死的母亲和被老虎咬伤的自己进行赔偿。

    被告主张:

    园方坚持没有责任,但同意承担人道主义赔偿。

    称自己是合法营业,入园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且园内有警示标语,事故发生后也积极救援(开车来回驱虎,由于麻醉枪属于国家管制不能随意使用,而且在五分钟后才能生效),积极垫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虽然法院还没有最终判决,但大部分网友却都认为赵女士在“用母讹钱”。

    所以不禁有人问,“为何你们如此冷漠?!”

    冷漠吗?其实不算是,只是相比于其他事件而言,没有一味地同情弱者,而是更加理智的看待了这件事罢了。

    “我们认为事故的主要责任在园方,原告承担的是次要责任。”

    原告律师白晓强表示,在两起案件的责任认定上,伤者赵女士具有一定过错,需担负次要责任,但其母系出于救女心切,无过错,不应苛责和担责。

    我们从来没有苛责过去世的赵母,但是我们不认为随意下车的女儿只是次要责任。

    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规则。

    作为成年人,赵女士应该清楚地知道,不管是因为争吵也好、晕车也罢,在野兽园下车会遭受什么样的后果。

    一个母亲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女儿,这是母爱的伟大。

    与其说赵母是替园方承担了救人的责任,倒不如说是为女儿的任性买了单,毕竟赵女士不下车,她的母亲也不会死。

    藐视规则的例子无处不在,可是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判决还是会像“受害者”一方倾斜,因为谁也不希望悲剧的发生。

    就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即使有人真的违反了交通规则,肇事车辆还是要承担一小部分赔偿,同样的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只不过与赵女士所追求的全责、156万赔偿款相差甚远。

    而这一次八达岭老虎伤人案开庭,无疑又是一场道德与法律的辩论。

    原告胜诉,那些无视规则的人就会更加的肆无忌惮,日后是否会出现攀爬高压电被电死,也要向国家电网索赔百万的事还真的很难说。

    就目前看,有些说法确实过激,有些悲剧也不可轻易 " 段子化 ",但跳出个案看,有些提醒并非多余:比如对规则意识的信守。

    在社会中,无视规则的人面对的是善良的人类,可是这对母女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面对的却是凶猛的老虎

    敬畏规则,是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但规则意识缺失的背后,往往是灾祸之始。

    我们不冷漠,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尊重那位伟大的母亲,也希望赵女士和他的家人能够从生活的阴影中走出来。

    可是我们也冷漠,希望法律能给无视规则的人一个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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