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辩

作者: 竹下樵夫 | 来源:发表于2019-07-10 16:03 被阅读0次

    转贴摘录【十不辩】:

    第一,若不是为福音的缘故,就不参与任何辩论。说话的艺术的第一步,是知道什么时候不说话。而我们的失败,通常是在第一步就失败了。

    第二,信徒之间在外邦人面前对教会、福音和弟兄姊妹旁若无人地随意论断,都不要参与,不听,不看,不转,不赞,不骂。若有意见,私下联系。

    第三,在对方动怒的时候,诛心的时候,甚至骂人的时候,停止争论。愿意以失败者的面貌,或拙口笨舌者的形象,在别人的哄笑中退出。

    第四,在对方有强烈的怀疑,和对议题的反感时,停止辩论,不轻易地提及主基督的名,免得激动对方的心,将侮辱性的言语指向主。这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对方。因你不知道对方将来是否信主。

    第五,在意识到双方使用的概念、观点有较大差异,或出现明显误解的时候,停止公开辩论,或可以尝试私下交流。

    第六,一旦对方开始辱及信仰、上帝或教会,立即闭嘴,停止辩论。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如自己的微博),删除、关闭。上帝不需要我们在此时站出来捍卫他,上帝需要我们在此时有多远,离多远。

    第七,在网络上的辩论,不要多于在生活场景中的辩论。换言之,面对面的、看着对方眼睛的辩论,要多于看不见对方表情的辩论。又或者,一旦你和他人有十分钟的书面交谈,就要赶紧和人有二十分钟的口头交谈。经验证明,缺乏口头交谈的人,会在书面交谈中变得自义。

    第八,和陌生人的辩论,不要多于与相识的人辩论。因为陌生人的辩论,高度依赖于语言本身;而亲人、肢体之间的辩论,高度依赖于他们之间的全部交往历史。你骂我的时候,我会想起你对我笑的时候。换言之,和从来没有对你笑过,你也没有对他笑过的人辩论,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第九,没有为他祷告过的人,不要轻易和他辩论。或者,不愿意为他祷告的人,暂时不要与他辩论。如果你在上帝面前难以为一个人开口,也就轻易不要在这个人面前开口。

    第十,如果你不相信对方可能信主(必变成雪白,必白如羊毛),你就不要与对方辩论。因为那样的辩论必不是出于爱。除非是在迫不得已的、必须护教的场合(如在生活中遭遇异端,或身处世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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