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家都说,老友重逢,是会让人感到高兴的,但,你见到我,并不高兴,对吧?
林前。
几年不见,你变得很温顺。
你身边的女孩儿,很漂亮,化着清浅的妆,清纯的一下子就让我联想到了出水芙蓉。我为了你和你打招呼——都对视好几秒了,要是不说点什么,她该怀疑你了——毕竟是前任,你当我愿意主动和你讲话?
“林前!你怎么在这儿啊!”我努力让自己笑的更加自然一些。
你愣了一下,立刻反应过来,也堆出一个笑:“陪她来逛逛。”
“哦。”我点点头:“最近好吗?”
“挺好的。”
“成!我还有点事儿!先走了。”我的目光扫过你身边的女生,看样子,她没有起疑。
“嗯。”你点点头,我的视线带回来的时候,没有在你左耳上看见那枚熟悉的耳钉。
我不自觉地皱了皱眉头,又迅速反应过来,松了松脸,笑着和你擦肩而过。
你好像,也不热衷于染发了。
朱自清先生写过《匆匆》,那是初中时学的课文,曾经一度觉得这篇文章写的蛮美的,但毕竟没有划在中考考纲里,所以从未细细琢磨过那句——“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的意思。
所以,而今,我们算是一去不复返了吧?
二、
十八岁之后,我不再称自己是女孩儿,我称自己为女人。
是思瑜攒的局,你是她的高中同学,似乎关系很铁,她找了个清吧,买了蛋糕和酒,计划着,吃完蛋糕还可以去KTV玩一会儿。
我不习惯来这种地方,即使是清吧,但实质上,也是酒吧。
你可以说我思想保守,因为我一直是个传统保守的人,所以我原本的打算是,送完礼物,等思瑜吹完蜡烛,就可以走了。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我哪里知道,我会遇到一个你。
说真的,没有哪个女人不喜欢又高又帅的男人,所以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你从我身边经过,我只暗暗抬头看了一眼。一眼,称得上惊鸿一瞥。请原谅我身为文科生的复杂浪漫情愫,我敢于直面自己的内心——我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了。但我偏偏又是个行动上的矮子,并不敢上前找你要微信,甚至还在思考,会不会,你非单身呢?
事实证明,我的顾虑,很有道理。
“他有女朋友啦,就是咱们学校美院的陶锦啊。”思瑜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陶锦你见过的,化妆特浓,不过林前就喜欢这种的,他觉得很有女人味。”
我有点难过。
现在这个时候去接近你,实在是不道德,再者,我并不是你喜欢的类型。
思瑜又接了一句:“不过他俩长不了,我估摸着快分了。”
“嗯?”
“陶锦脾气太差,他不喜欢很娇气的女生。”思瑜点破我的心思:“你要是想追他,等他分手吧!”
“不...”我连忙摆手,两三秒后,又放下了手,何必条件反射地否认呢?我已经十八岁了,不算早恋了啊。
思瑜从上自下地打量我,说:“他分手了我第一时间告诉你。”
我愣了半天,接不了话。
首先,暂时不要打扰你,其次,在不打扰你的这段时间里,或许我可以试着,做一点改变。
一种复杂的情绪在我心里发酵,酸酸涩涩,不知该如何形容。
三、
遇见你后的第三天 我报了个化妆培训班。
老师一直很不明白:“别人学化妆,都是希望自己的妆容很干净自然,为什么你非要学那种大浓妆?”
我笑笑:“纯属个人爱好。”
老师无可奈何地摇头,不再提及这个话题。
思瑜的猜测很准,你和陶锦真没坚持多久,我学化妆也就半个月,她就带来了你和陶锦分手的消息。
我不知该有什么情绪,该高兴吗……好像不太好,该难过?我有什么好难过的呢?
我诚惶诚恐,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诚惶诚恐什么。
真正加上你的微信时,已经是我遇见你后的第一百天了。
在此之前,我删掉了朋友圈里所有矫情的小文字和各种网上摘录来的鸡汤,力求做到干干净净,头像换成了你最喜欢的漫画《灌篮高手》里的男主角樱木花道,你同意好友的速度比我想象的要快,我猜你到现在还对那个只见过一面的我没有半分印象,所以,在我变成你会欣赏的人之后再来认识你,也挺好的。
我们交换了名字。
——你喜欢樱木花道啊?
我盯着这个问题,有些激动,打字:是,很喜欢。
其实不是我喜欢,我连这部漫画都是前两个月思瑜提起来才听说的,我一直对篮球没什么感觉,但为了营造出我和你志趣相投的样子,我刷了两个月的NBA,比起乏味的篮球比赛,漫画自然要更加有意思。
——我也很喜欢他。
我笑笑,打字:他很可爱,也很努力。
——是。
话题一直从《灌篮高手》聊到詹姆斯前两天的比赛,你一言我一语,交谈甚欢。
四、
真正约着见面的时候,我们已经聊了近两个月了。
我一直很想约你出来见见,但又一直守着身为女人的那一点点矜持,我说不清楚自己的这点儿心思,或许是急于用皮相来增近我们之间的感情,或许是在你身上花费的时间太长导致我有些急躁,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心中都对此惴惴不安。
约定的地点是咖啡厅,名字起的很文艺,可是咖啡厅这种地方,有几个是不文艺的呢?
我穿了一条黑色的长裙,浓妆艳抹,顶着一头大波浪去见你,我深知你的喜好,所以尽力做到完美。
你的态度在我的意料之内,很惊喜,甚至直言夸赞我:“季安,你很漂亮。”
我当时的表情应该是很平和的,所以你肯定不知道我当时有多么高兴。花了这么多心思获得你的夸奖,我认为十分值得。你全程笑着,聊的话题还是那些,但我却觉得,今天与往常,是不一样的。
我尽量保持理智,在心中告诫自己,不可以因为你三两句的表扬而露出半分欣喜,只是腼腆又平静地笑,炽热的口红有一点点粘染在咖啡杯上了,我瞄了一眼,假装没有看见。
你开始频繁地约我,我猜,我一定让你觉得难以把控吧?
我和你出去了几次之后,开始婉拒你的邀约。
不是不喜欢你,正相反,我喜欢你喜欢的不得了,你绅士,真诚,待我很好,没有人会不喜欢你的,但书上说,女人偶尔的拒绝,更能让男人急躁。
唯有急躁,才会让你把自己推向我的阵营。
你约我看电影,很火的爱情片,我嗅到了时机成熟的味道,于是又一次精心准备。
昏暗的电影院里,你紧张地搓手,左耳上的耳钉熠熠生辉,在电影快要结束的时候,你哑着声音开口:“季安,我...喜欢你。”
林前,我发誓这是我十八年人生里听到了最美妙的话,但我还是压抑住了我声音里的快乐。我转过头望着你,轻轻地说:“知道了。”
五、
和你谈恋爱,远比我想象的要快乐。
你做了每一个故事男主角应该做的事情。
每天接我上课下课,没事就会来找我,总要跟我腻在一起,这种转变让我受宠若惊,但却乐得享受。
思瑜看着我们,总会露出无可奈何的笑,偶尔笑容变了味,也仅仅是对我一个人的,除了我,只有她知道,我为了和你在一起,到底花了多少心思。
没有人会喜欢一个满身负能量的人,我每天都笑,不是勉强自己,和你在一起,我是发自内心的快乐,所以,林前,我很爱你。
女人对爱情里的每一个第一次都记的十分清楚,我和你的第一次接吻,是在我们俩在一起后的第三天。
你打篮球,和别人斗牛赢了,冲过来朝我的脸亲了一下,我愣了愣,笑了。
主动索吻,我可不觉得尴尬。
反倒是你,居然脸红了。又不是第一次和女朋友亲,想到这里,我心里酸溜溜的。
你非要带我去吃好的,我不明白,非年非节非纪念日,干嘛非要去那么贵的餐厅吃饭?你笑着说:“因为要补偿你啊!”
“嗯?”我摇摇头。
“我亲了你,就是占了你的便宜,要负责任的。”你说的一本正经,我却有一点想哭,忍了好久,眼泪终于回了眼眶。
你看,你两句情话,不,这甚至算不得情话,就让我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我不能太幸福的你知不知道,他们说,物极必反,我不想太快透支掉我的幸福。
我不清楚,我的那些感动里有几分来自你的温柔,或许更多的是对自己那么久以来的付出感到值得,也许是真的太过在乎你,以致于你的每一句话都让我感触良多,总之,我当时的满足感真的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以在思瑜问我听到你这些话时是什么感受的时候,我只是用了一句:“很感动。”一笔带过,她白了我一眼:“秀恩爱死得快啊!!”
我用枕头砸她,却全然忘了她预言你和陶锦时的准确无误。
一语成谶。
比我想象的来的还快。
六、
不是没有想过恋爱的低迷期。
每段感情都会有热情、磨合、平静这三个阶段,两个人能否走的长久,全看中间的磨合期是否顺利。
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和你在一起久了之后,我的本性暴露无遗。
可能是进入了安全区的原因吧,我不再费心去迎合你的喜好。每天化浓妆很累,很麻烦,但还是要逼着自己去坚持,我陪你出入各个酒吧,从前竟没发现,你是这么热衷于这些灯红酒绿。
“乏味的生活,需要放松。”
你这样回答我的疑问,或者是直接反问:“你以前不是喜欢来这儿的吗?”
我哑口无言,腹诽着,以前来这里,是为了营造出我在你心中的完美形象啊,我们都恋爱这么久了……
是啊!我惊觉!我们都恋爱这么久了!
第二个变化是,我不再逼着自己看NBA,我曾经也以为,只要是你喜欢的东西,我都会接受,但和这些比赛直播磨合了这么久,我也仍然没有爱上篮球这项运动,是我不如从前爱你了吗?我思考着。
你连续好几次和我提起最近的比赛我都回答的驴头不对马嘴,你也有些不解:“这么多天你一场比赛也没看吗?”
在我肯定的回答之后,你有点生气:“我记得,我们俩都是詹姆斯的死忠。”
我望着手机屏幕,有些尴尬地笑了。要解释吗?要跟你说,我其实一点也不喜欢篮球我只是为了迎合你才装作很喜欢篮球吗?不,不对,我岂止瞒着你这一件事?
或许是数十个月的感情积累,纵使我已经变得和你记忆中相差甚远,你也没有丝毫冷淡我。反而是我,越来越心慌,越来越没有自信,你究竟是喜欢我,还是喜欢我一手建立出来的人设呢?
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我开始频繁查你的岗,甚至不允许你有一个女性好友,你时常和我吵架,抱怨我不如当初懂事,我听了这些,更加生气,随之而来的还有剧烈的不安,甜蜜的爱情如同倒入杯子里的啤酒泡沫,在褪去光鲜之后暴露出来的本质问题让我们疲于应付。
你看着我,失望全写在脸上。
这时我肯定了,你爱的不是我,你爱的是我的人设。
我再一次改变自己,这一次不为你,我为我自己。
我重新穿上了粉红色的小裙子,爱上了蕾丝的华丽,我发现,不化浓妆的我其实更加好看,看着韩剧的我其实更加真实。我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又好像什么也没明白。
懒散的情绪就像多米诺骨牌,一块倒下了,其余的也会倒下。我许久不联系你,而你,也很久不联系我。
好累啊。
我翻着我们刚认识时候的聊天记录,叹了口气。
七、
分手快乐。
我们互相拥抱了对方,临走时,我瞥了一眼你左耳上的耳钉。
你戴了七年,说这是独立的象征。
我不是没有想过,如果我一开始就以本来面貌来面对你,你还会不会喜欢上我,但也只是想想而已。
人,不可能伪装一辈子,这一点我早该想到。
只是,我想对你说声,对不起。
分手的时候,我满脑子都是初次见面的心动和刚在一起时的快乐,和现状比起来,我心里对你蛮是怨恨和难过。现在回想起来,我哪有资格恨你?我连难过都不配有。
爱情里最重要的是真诚,你对我真诚,你对我坦诚相见,但我一开始就是带着目的去接近你的,我把自己伪装成你会喜欢的样子,却又做不到骗你一辈子。
在这段感情里,我用了太多技巧,技巧让我战无不胜,可也让我忘了我打仗的初衷是什么,你更在意的,或许是我的真心吧,可惜,我一开始就不是纯粹的。
真是,对不起。纵使心头万千话涌动,我也还是没有勇气向你道歉。
时隔多年,再次遇到你,或许是缘分,或许是巧合,你摘下了耳钉,不再喜欢染头发,是不是意味着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不再想要一个人独立了呢?
或许,那个女孩子就是你想守护的人吧。
林前,抱歉。
祝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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