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的细节
A:抽象类关键字abstract可以和哪些关键字共存?
- private:
私有的方法子类是无法继承到的,也不存在覆盖,而abstract和private一起使用修饰方法,abstract既要子类去实现这个方法,而private修饰子类根本无法得到父类这个方法。互相矛盾。 - final:
抽象类不能和final共存,因为抽象类自身无法创建对象,我们需要通过子类创建对象,一旦抽象类使用final关键字,那么抽象类就没有子类
抽象方法不能和final共存,因为抽象方法后期需要被子类重写,一旦加final无法重写 - static:
抽象方法不能和static关键字共存,因为一旦加static我们就可以通过类名直接访问抽象方法,由于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允许这样做
B:抽象类中是否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
- 是可以的,那这个抽象类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呢?不让该类创建对象,方法可以直接让子类去使用
C:抽象类是否有构造函数?
- 有,抽象类的构造函数,是由子类的super语句来调用,用于给抽象类中的成员初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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