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其股票的价格跌至不正常的低价位,董事们应当将股价的下跌视做挑战,并采取建设性的行动。
第一,他们应当尽力保证发放红利,这个红利至少应当与股票的最小价值等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只要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受到损害,他们应当自由地提取积累的剩余。
第二,他们应当毫不犹豫地将股东的注意力转向超过市场价值的最小清算价值的存在,并表明他们对实现这些价值的信心。
第三,只要可能的话,他们应当帮助股东,通过以合理价格使股票到期将多余的现金返还给股东。
最后,他们应当仔细研究公司的情况和前景,以确保股票可实现价值不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如果他们发现存在未来发生严重损失的危险,他们应当对这个问题认真并公正地考虑,这就是股东的利益是否能够通过出售或清算得到最好的
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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