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权利十条:
1、不读的权利
2、跳读的权利
3、不读完的权利
4、重读的权利
5、读不则书的权利
6、包法利症
7、读不择地的权利
8、随意阅读的权利
9、朗读的权利
10、默读的权利
这是属于读者的权利。为快乐而读,为兴趣而读,为好奇而读。
不善读书的人,往往会被“必须从头读到尾”的强迫观念束缚。总认为,读书,不从头读到尾,就不能算是读完,甚至就不能算是读书。而且,还必须从头开始读。哪怕之前,读完了前半本了,隔了一个月,两个月想读的时候,就又要开始从头阅读。
学者林望先生在《如何磨砺智慧》中提到,“不能把缺少内在动机的读书强加于人”,一旦这样,那么“把书读完本身就成为了目的”。这就忘记我们读书的本质与初心。
读书,我们可以选择跳读,可以不读完,完全随性而为,极大的提高了读者的阅读热情和兴趣。本来读书也并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严肃总是容易让人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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