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谈教育理念大多都是赞美呀、鼓励呀…这确实是一种进步,但是我们在谈鼓励赞美时往往忽视了惩罚。
惩罚其实教育的一部分,惩罚与体罚我们往往混淆为一种不好的,对孩子有心理摧残的的坏事!
惩罚当然包括体罚,但不是虐待,体罚不等于虐待,新闻里时不时报出教师体罚学生,那不是体罚,那是虐待,我们把概念混淆了。
当然我们的传统文化主张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人之初,无善无恶,只有本性!
恶与善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期后划分的,狼吃掉母羊,导致小羊也死去被鬣狗分食,这狼算恶吗?
我们都知道它只是为了生存,狼吃掉母羊仅仅跟你饿了进麦当劳买个汉堡一样,仅仅因为饿,因为生存。
所以,人之初就是本能的生存反应。但他出生后进入社会文明,从出生那一刻起,社会心理学 、发展心理学、 普通心理学的规律开始发生。孩子小也要遵循社会规范,所以才有《弟子规》。
媒体时不时报出熊孩子事件,就是父母不知何为教育,何为惩罚。最严重的东北13岁孩行凶杀人事件,这让人心惊与心痛。
13岁孩子不会无缘无故行凶,他的成长轨迹肯定是一点点往那深渊靠拢的。监护人应该负主要责任。
当然按未成年算,这是法律的事情,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成熟年龄应该提前的,但是法律有滞后性,所以儒家谈道德,道德可以预防,成本低,可是人有原始的本性,意识无法压制潜意识,那样道德就苍白无力了。
教育的惩罚要有度,要有底线,要有规范。
规范就是怎么罚,要事前讲清楚,而不是事后随意来,要始终如一,不是看心情。要有度,要既达到惩戒作用又不会造成过分的心理阴影,惩罚其实就是造成心理阴影,让人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底线则是惩罚的形式不能损害健康与羞辱人格尊严。
这可比鼓励难多了。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仅有惩罚的教育是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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