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小长假刚刚结束,璐璐迎来了上学的第1天,早上6:20,孩子骑着电瓶车出门了。
6:50接到孩子信息,“妈妈我被撞了”。随后我问了孩子的基本情况,并让她报警孩子是跟我说,对方已经报警了。
市区早高峰的时间段,路上有点堵。出租车上了高架之后,仍然开不快。二十几分钟后我到达了出事地点,地点快靠近孩子的学校。
孩子坐车,路边的马路牙子上。嘴唇磕破了,嘴巴旁边都是血。我随即拿了湿巾纸帮孩子擦了擦。
警察和对方过来。
警察说,孩子未满16岁,骑的又是电摩,而且是超车。你们要负全责。
对方说,我不知道怎么回事。车都开出去了,看她摔倒了,回来帮她报了警。
警察说,家长签个字,有什么事情去**处理,我请警察将地址写了下来。
我问孩子,当时是什么情况?
孩子说,对方的车把手别了她一下。
我问对方,对方说,车把手是晃了晃,她也不知道为什么。
警察说,有什么事你们再协商处理吧。我们也挺忙的,早上还有很多事。随即离开。
后期处理,我看到了,那个层次的妇女,如何的,满嘴的谎话,那种把责任推干,又要立贞洁牌坊,伪道德的嘴脸让我不想看到,恶心到想吐。我跟她说,我不需要你赔一分钱,你只要摸摸自己的良心就行。最后我在销案记录上签了字离开,背后听着她还叨叨不休的问,会不会后续有什么让我赔偿的事情?除了冷笑,无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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