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就是闪婚一族中的一员。我们在一起2个月决定要领证,7个月时正式领证,11个月时双方父母见面。看看这数字,妥妥地闪婚一族有没有,周围的亲戚朋友无一不责怪我们太冲动了。
在讨论我们的“闪婚”之前,我想先谈谈我们的“遇见”。
我们从在一起到现在只有一年时间,但是认识已有很多很多年,你要问具体有多少年,我只能说我们双方都已经不记得是多大的时候认识的了。我头脑中能记得的第一次见面,至少要追溯到他小学毕业那年——而那年,我刚初中毕业。
是的,我比他大三岁,三岁是我从没有想过的能接受的女大男的年龄差距。他也是我从没有想过的可能会在一起的那个人——因为我姑妈是他的舅妈,我从来都把他当弟弟看,当亲戚看。我们共享同一个亲戚却没有血缘关系,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唯一联结。我三岁来到城市定居,他一直在农村生活,之前一直都是我回农村过年,或者寒暑假回老家看望奶奶的时候会碰面。那时候他是一个穿着裤衩光膀子的小毛孩,而我在他眼中早已是亭亭玉立的漂亮姐姐。
有一次吵架,我生气地说: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他说我怎么不喜欢你了?我问:那你说你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他突然眼神变得温柔起来,走到我面前蹲下,轻轻地说:喜欢你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我愣住了,这是我没有料到的事,慢慢抬起头,看着他一一道来。“你知道吗,女孩子比男孩子发育地早,而你又比我大三岁,所以当我还是个毛孩子时,你已经是一个亭亭玉立地大姑娘了。第一次见到你,你已经长得挺高了,身材圆润,我就觉得这个姐姐好漂亮。”
话音刚落,我的气消地一点不剩。
于我,一直以来他在我眼中都是一个懂礼貌地乖弟弟,我挺愿意跟他一起玩的。而真正对他动了心思,是从去年元旦前后开始的。那天我回老家过元旦假期,晚上我们几个同辈伙伴相约去吃烧烤。隆冬腊月,寒风大作,我穿了那么厚的毛衣和羽绒服也无济于事,缩在一角瑟瑟发抖,连声叫冷。他看我这个样子,二话没说脱下外套递给我,露出来修长的脖颈和宽厚的肩膀,说刚喝了酒,而且穿得厚了点有点热。那一刻我被深深感动,那个长得乖乖地有礼貌的弟弟慢慢变成一个会照顾人的帅男孩。
吃完烧烤的第二天,陪他去街上买西服。他换上西服站在镜子前的时候,我承认那一刻我有些出神——这小子我认识了这么多年,我怎么今天才发现他这么帅呢。我竟然开始在那很羞耻地幻想,要是跟他谈恋爱也很不错啊。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我们都在互撩,互相试探,最后他总算试探出来,我愿意做他女朋友。于是就在去年情人节的第二天,我们在一起了。
在我最喜欢的季节——春天里,吹着温暖的春风,风里还带着花香。和最喜欢的他一起散步,去公园、去湖边,我们留下了太多温暖的美好的回忆。
感谢命运,最终把我们安排在一起。那句曾经流传过的一句话:如果你已经超过16岁,80%的可能性你已经遇到你相伴一生的人。诚不我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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