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警察就是土匪,这次感觉有点像。
原交警大队在南浦路,这次去,已搬到斜对面,原办事大厅已被一画廊取代。才想起上次去罚款已是十年前的事了,那次是刚到温州,以为道路都可以停车,结果因为违停被罚。
这次,是数罪并罚。一次驾驶时手持电话,一次驾驶时接听电话,两次超速百分之二十,一次实线变道,一次未系安全带(我有系,因肩受过伤,系在手臂下),一次违反禁令标志指示。
按规定被罚,心甘情愿。可是一进门口,就就感到难堪了。
那个男的工作人员像机器一样吐出四个词语:身份证、行驶证、驾照、口罩,一个都不能少。因为语速很快,我没听清,他又重复了一次,我可能上了年纪。还是没听清。他又重复了一次,声音明显比之前大了。其实,我手里拿着前三样,我就是缺了一个口罩,转身去附近买了一个口罩。这是第一回合。
我第二次进门,更难堪了。不是本人不可以处理,不是本人不可以处理,不是本人不可以处理,他可能发现我耳背,所以一口气说了三次,我在他第二次说的时候,回复我是本人。他提着嗓子说,你刚说话我都有录音,如果不是本人,进去是办不了的。我再次强调,我是本人。然后他让我打开二维码。我因刚从外地回,二维码是外地,他说搞什么,这个码,不能用的,本地人都搞浙江通用的码。我转成浙江的码后,总算进去了。
换成一个女的。第一句:你和车主什么关系?第二句:你这样开车要吊销驾照的。第三句:12分还不够,你要处理哪几条?第四句:超过十五天交罚款每日要按3%加罚处理。
从交警队出来,对着手机说,都是你害的,十年前学的交规里没有不可拿手机一条。后来想想算了,罚一下,就懂了,以后就更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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