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林州市教体局一份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开展捐赠压岁钱活动的文件引发热议后,林州市教育体育局随即发布“号召学生捐压岁钱”活动的情况通报。通报称,该通知未经严格审批,内容不妥,决定停止该活动,并对开展的此项不适活动,公开向社会道歉。
对学生捐赠压岁钱这件事,并不想多评论。因为我们上学那个年代,也经常搞这类活动。只不过是由老师或者是班长提议一下,某某同学,家庭困难,某某同学,家长生病,提倡大家帮助一下。班长负责收钱,把钱包好,送到困难学生家里。对困难家庭的真实性,捐赠款使用情况没有人质疑,老师提议的活动由老师负责。
现在是林州市教育体育局和林州市慈善总会联合发文搞的活动,出了问题,还没有定性是什么问题,只是受到了公众的议论和质疑,就赶紧推三阻四,把责任往下推,好像是在领导不知情的情况下,下面人就“未经严格审批”就把文件发出去了。那么如果严格审批的话,两个部门联合发文需要什么审批程序?公章的使用管理需要什么审批程序?既然不愿意承担这项活动的责任,那就承担一下乱作为、失职、渎职等单位管理混乱的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能否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最能看出一个干部的党性和作风”。教育学生成为一个敢于负责、勇于担的人,老师必须首先做到,政府必须先做到。要让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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