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女儿这个暑假要在纽约市上夏校,我被要求签了各种各样的文件。其中有一份关于防晒霜的授权书特别有意思。首先,它一开始就明确规定:孩子在学校的时候,只能用自己带的防晒霜或者学校提供的防晒霜——言下之意,不能分享其他孩子带去的防晒霜。然后,学校让父母签名确认是否同意自己的孩子使用学校提供的防晒霜;如果同意的话,还需要继续确认是否允许学校职员帮助自己的孩子涂抹防晒霜。
签完这份文件,我的第一反应是:“好吧,我知道我来自第三世界。”因为在我们的文化里,学校或者其他机构从来没有惦记过给我家孩子涂防晒霜的事。假设有一个老师居然细心体贴地帮我的孩子抹了防晒霜,那我简直会感动得热泪盈眶吧,还有啥不同意的啊。
可是在美国,因为防晒霜是属于“非处方药品”,不同的州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规定,甚至同一个州内不同学区的处理方式都有可能不一样。像我女儿所在的这个学校,就已经算是在防晒霜问题上态度非常包容及开明的了:它认为防晒霜是必备之物,只是需要父母授权而已——所以这份文件更像是一份免责声明。
而在某些州,防晒霜是明确禁止被带进学校的,在另一些州则要求有医生的书面证明才可以。因为这些禁令,曾经有孩子在学校组织的外出郊游中被严重晒伤,于是愤怒的母亲提出抗议并要求修改规定……这类的事件经过媒体报道,也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议。
有学校认为,防晒霜如果不慎进入孩子的眼睛,或者引起皮肤过敏,后果会很严重。话说过敏在美国社会真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类似的例子是孩子绝对不能带含坚果的食物去学校,因为太多孩子对坚果过敏。还有人是对麦麸过敏的,所以在商店里的食品货架上经常可以看到“不含麦麸”的标示。
事实上,有皮肤科专家表示:防晒霜引起的过敏其实是小概率事件,跟洗手液或者香皂引起过敏的可能性差不多——难道学校还能禁止孩子们在学校使用洗手液吗?
至于教职员需要父母授权同意才能为孩子涂抹防晒霜,则是为了避免被指责“不恰当的肢体接触”而陷入麻烦之中。在这个问题上也特别体现中西文化冲突。我朋友的孩子从小在美国长大,小学三年级跟父母回国读书。有一次学校组织统一体检,负责体检的阿姨二话不说撩起孩子的衣服就检查,这在一个美国孩子的眼里是非常粗暴的行径。回家以后孩子跟妈妈抱怨,妈妈只能告诉她:在中国的文化里对这样的事情确实不太敏感。再说了,中国一个班的学生数量是美国的至少两倍以上,体检人员也没那么多时间跟每个孩子和颜悦色地解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