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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乱世中的江湖,揭秘一个隐藏在你我身边不为人知的世界……

一个乱世中的江湖,揭秘一个隐藏在你我身边不为人知的世界……

作者: 一个有故事的地球人 | 来源:发表于2017-04-08 12:07 被阅读0次
    一个乱世中的江湖,揭秘一个隐藏在你我身边不为人知的世界……

    我用几乎是百米冲刺的速度,一口气蹿上了六楼,连粗气都没喘,当了三年侦察兵,除了那点复原费之外,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落下这副好身板了,别说六楼了,现在对我来说,就算六十楼,也阻挡不住我立即回家的心。

    实际上,也不能算是家,顶多算是个睡觉的地方,不足二十平米的一个顶层阁楼,被隔了一个洗手间之后,只能放下一张硬板床和一张小木桌了,几乎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没有电视、没有网络、没有二十四小时的热水,甚至连墙壁都是冰冷的水泥墙,唯一的亮点,就是床头墙壁上贴着的那张半裸的美女海报,还是我自己花了十块钱从地摊上买的。

    就这屁大一点简陋到极点的地方,房东硬是敢找我要每个月六百块的房租,而我还不能不给,因为这已经是最便宜的了,在这个城市里,衣食住行样样要钱,而我却没有多少钱,在我没有找到工作之前,可不敢用那点可怜的复原费,去租一个像样的住所,能在这个城郊村有个落脚的地方,已经不错了。

    当然,人穷不能志短,再贫困的生活,也得保持一颗追求精神粮食的心,我之所以这么着急,就是要赶紧回到自己那虽然简陋却占据着制高点的窝,去追求我的精神粮食。

    用我在三楼就掏出来的钥匙,利索的打开了房门,反手将门关上,一个前滚翻,直接从硬板床上翻了过去,在翻过去的同时,已经随手从床头抄起了在某宝上买的望远镜,另一只手直接将窗帘拉开了一条缝隙,望远镜已经架到了眼睛上。

    没错,我的精神粮食就是偷窥!

    当初我来租这个房子的时候,就发现了这个顶层阁楼的好处,这个城郊村的房子,一般都是老式建筑,三四层的居多,而我所在的这个阁楼,足有六层半,可以将整个城郊村尽收眼底。

    最离谱的是,就在我来看房子的当天,发现在我对面楼房的四楼里,住着两个美女,一个长发,一个短发,两个都美的惊心动魄,而且还是两个拉拉,我从阁楼的窗户一扫眼看去,正好看见她们俩在卧室里做着不可描述的羞羞事情。

    两具衣衫半褪的雪白躯体,紧紧的纠缠在一起,长发的那个美女手掌整个伸在短发美女的衣衫里揉-捏着,短发美女的眼神迷离,玉面泛霞,拼命的挺动着身体,四条光滑如丝缎般的大长腿,像四条雪白的大蛇一般互相摩挲着,整个场面,香艳刺激到极致。

    我顿时脑门一阵昏眩,热血瞬间上涌,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房东的要求,房子的大小,当时根本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能观看到这等景象,就算让我住在厕所里,我也心甘情愿。

    在之后的一个月里,我不但和这一片的居民都混熟悉了,还隔三差五的就能欣赏到一幕香艳四射的镜头,由于我当兵三年,懂得一定的隐蔽知识,也一直未被对面的两个美女发现,今天要不是去面试,早在十五分钟前,我就应该站在窗边的布帘后面偷窥了。

    万幸的是,望远镜一架好,一幕活春宫就映入了眼帘,罗衫半解,肌似凝脂,两具充满魅惑的躯体纠缠在一起,我似乎都能听见她们的喘息声,整个人一下子振奋了起来,面试失败的苦闷一扫而光,心跳加速,口干舌燥,身体都不由自主的绷紧了,我记得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睡我上铺的兄弟赵红旗说过一句话,如果有比偷看一个美女还刺激的事情,那就是偷看两个美女!当时我嗤之以鼻,现在想想,说的太他妈有道理了。

    就在我聚精会神的观看着两个美女表演的活春宫,呼吸逐渐粗重起来的时候,那个长发美女忽然一转头,目光正好看向我藏身的方向,好像发现了我一样,冷冷的盯着我所在的方向看了三秒钟左右,脸上浮现出一种异常诡异的笑容来,甚至还对我眨了眨眼睛,随即忽然伸出粉红的舌头来,在红唇周围舔了一圈,充满了诱惑。

    可我却吓了一跳,猛的一转身,藏到了窗帘后面,这下完了,肯定是被发现了,会怎么样?会不会告发我?偷窥人家女孩子,就算找不到证据,那可恶的房东也不会给我好脸色,说不定都会赶我走,这么便宜的房租,可再也不可能找到有活春宫可以观赏的房子了。

    随即又一想,不对啊!我自信隐蔽的够好,也一直都很小心,三年侦察兵不是白当的,窗帘也是那种厚重的绒布窗帘,一般人肯定发现不了,何况,那美女的表情也不对,她分明在引诱我!

    我自信自己长得还可以,一米七七的个头,五官端正,三年当兵,不但养成了挺拔的身姿,还在那个充满雄性荷尔蒙的地方,培养出了一身的阳刚气息,对面的女孩看上我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这么一想,心里顿时又痒了起来,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说不遐想点艳遇啥的,那才是扯蛋,万一对面那女孩要是真的看上我了呢?大不了也就是被房东扫地出门,要是因为我这藏头露尾的行为让那女孩看不起了,那才得不偿失。

    当下就将心一横,再度凑到了窗帘的缝隙前,将望远镜架在了眼前。

    这一眼看去,又吓了我一跳,那短发美女还躺在床上,凌乱的衣衫半开着,露出一大片雪白的酥-胸,还在起伏不止,一双美目半睁半闭,似乎还在回味刚才的激-情余味。可那长发美女却已经站到了窗户边,上身穿了件宽大的白色衬衫,一直遮到大腿,领口解开了两个纽扣,修长的脖子下面还连带着露出一片雪白,正冷冷的盯着我的方向,嘴角微微的翘起,一副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似乎还带有一丝丝的蔑视。

    更奇怪的是,在那长发美女的右手之中,还紧紧地握着一把尖刀,由于我用的是望远镜,看的清清楚楚,刀柄后的圆球上,雕刻的是一张大花脸,不足十公分长的刀身,薄如纸张,却泛起一种森寒的光泽,距离这么远,我似乎都能感受到那种寒气,绝对是把好刀,而且,这把刀一定是见过血的。

    就在我刚看清楚这一切的时候,对面那长发美女又嫣然一笑,我又是一愣,如果上次是我看花了眼,那么这一次,我一定没有看错,她真的是在对我笑,我以我还未遇上的未来媳妇发誓,如果是我自作多情了,让我将来娶到一个母老虎!

    就在这时,那长发美女将一直放在身后的左手缓缓的拿了出来,竟然是个白纸,随即将白纸举了起来,对我晃了晃,上面写了几个字:“林过雨,是你害死了她,她会去找你的!”

    我看的一头雾水,这错不了了,对面的长发美女肯定是发现我了,也确实是对我笑的,因为林过雨就是我的名字,可我害死谁了?除了在军队练习打靶的时候开过枪,战友切磋的时候动过拳脚,我长这么大连架都没和人打过,一直都是温和善良的乖宝宝,别说害死人了,别人不欺负我就算不错的了。

    是!我偷窥是不对,可也不至于出人命吧!

    刚想到这里,那长发美女将白纸往上一举,单手一抓一揉,搓揉成一团,嘴巴一张,竟然一口将那张纸给吞了下去。我顿时傻眼了,这女人脑回路不大对劲吧!就算发现了我偷窥,大可以告发我,甚至上门来闹一番都是正常的,吞纸团子是几个意思?

    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仅仅是个开始,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我做梦也想不到的,简直就像恐怖片一样,血腥、恐怖而且诡异!

    那长发美女一口吞了纸团,随即一转身,几步到了床边,握刀的手一伸,一刀就割断了那短发美女的脖子,鲜红的血浆呼的一下就喷了出来,喷洒的一床单都是。

    我一下子愣住了,这种完全意想不到的画面转变,使我的脑回路直接没有转换过来,依旧直愣愣的观看着这一切,连望远镜都忘了放下来。更诡异的是,我分明看见那短发美女的脸上,不但没有显露出一丝的痛苦和恐惧,恰恰相反,还挂着淡淡的微笑,好像自己死在了长发美女的手里,是天经地义的一样。

    而那长发美女也没有给我缓过神来的机会,一刀杀了那短发美女之后,随手又几刀,直接将那短发美女的脑袋卸了下来,一提一举,背对着我,往下一放,一颗脑袋就被她给整吞了下去,随即转过头来,看着我冷冷的笑,嘴角残留的一丝血迹,看上去那么的触目惊心。

    我的头皮顿时一阵阵的发麻,脑海之中一片空白,只剩一句话不断的回响:“这女人吃了同伴的脑袋!这女人吃了同伴的脑袋......”

    (二)

    那长发美女似乎能感受到我的恐惧,脸上的笑容更冷,伸出舌头舔去嘴角的血迹,对我一挥手,嗖的一下就从我的望远镜之中消失了,我看的清清楚楚,身影一晃就没了。

    人的反射神经弧度有多长?这个要因人而异,有的人天生木讷,被砍了一刀,都要看见血才能反应过来,而有的人反应敏锐,对方的一个眼神,他就能明白过来,还有些人是反应一般,但经历过某些特定的危险事件之后,会逐渐敏锐起来,我毫无疑问,就是第三种人。

    额头瞬间冒出一层细密的冷汗,浑身的汗毛都立了起来,几乎将身上的衬衫都撑离了皮肤,全身上下所有的毛孔,都在嗖嗖冒凉气,这事太他妈诡异了!

    说实话,这种情节,我只在恐怖或者科幻影视之中看见过,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活生生的出现在我眼前,就像一场噩梦,偏偏我还无法醒来。

    等我再次确认的时候,却变成了一片空白,还是那个房间,还是那个床,不但那长发美女消失了,就连床上短发美女的无头尸体也不见了,甚至床单上都看不见一滴血迹,就好像我刚才只是发了一场可怕的癔症,所看到的一切,都只是我的幻觉。

    可我清楚的知道,我看到的不是幻觉,就在刚才,我目睹了一桩诡异到极点的凶杀案!

    逃!缓过神来第一个念头,就是逃跑,虽然这事不是我干的,对方和我也还有一段距离,可我还是忍不住的生出了逃跑的念头,直接丢掉了手中的望远镜,转身就蹿到了房间门口,一伸手拉开了房门,就想先奔下楼,跑到人多的地方再说。

    房门一开,眼前就白影一晃,一块白布“呼”的一声,劈头盖脸的罩在了我的头上,我忍不住尖叫出声,又尖又细,听着完全不像我的声音,手忙脚乱的将白布扯了下来,一抬头,就看见那具无头女尸正站在我的面前,我的视线和那被切掉了脑袋的颈腔正好平行,鲜红的血往外冒着,还从断裂的气管中鼓起一个气泡,“波”的一下爆开,血珠四溅,直接喷了我一身。

    我几乎是下意识的,猛的一下关上了房门,向后倒退了一步,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双眼瞪的滚圆,一眨不眨的死盯着房门,额头冷汗直冒,嘴角不住的抽搐,怪不得那短发美女的无头尸体没有了,跑我这来了,可人又不是我杀的,来找我干什么?

    不管什么原因,现在这玩意找上我了,再让我出去面对那无头尸体,我肯定没有这个胆,想都不想就去掏手机,想拨通110,有困难找警察嘛!虽然平时我并不把警察当回事,可这个时候,我迫切的希望英明神武的警察叔叔能从天而降,将我从这个地狱一般的阁楼里救出去。

    可我的口袋里却空空如也,前两天咬了半天牙,花了一千多块买的新手机,竟然莫名其妙的失踪了,随同手机一起失踪的,还有我的钱包,我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一个女人的容貌来,操!我说在地铁上那女人一个劲的往我怀里挤干什么,感情她看上的不是我,是我的手机和钱包。

    这真是屋漏偏逢连阴雨,开船就遇打头风,什么倒霉事都赶一块去了!

    这边电话没找到,那边房外却响起了敲门声,不疾不徐,敲三下,停一下,又接着敲三下,敲门声在这寂静的房间里听起来尤其清晰,我当然不会开门,别说开门了,我连回应一声的勇气都没有。

    见我不开门也不回话,敲门声逐渐停止了,可我知道,她一定没有离开,就算她已经离开了,这个时候我也没有那个胆去开门。

    说实话,我的胆子并不小,作为新世纪的好青年,我一直都是坚定的无神论者,可我坚信了二十多年的信念,在不到十分钟之内,就被完全摧毁了,现在我情愿从六楼上跳下去,也不会开门走出去。

    时间就像静止了一样,空间也像静止了,狭窄的房间里,只剩下我粗重的呼吸声,以及牙关轻颤声,冷汗顺着额头滑落到脸颊,痒痒的像条小蛇,我愣是没敢伸手去擦一下。

    外面的天色迅速的暗了下来,该死的黑夜,好像来的比往常都要早一点!

    我毫不犹豫的打开了灯,惨白色的灯光刷的一下照亮了房间,光明似乎将我内心的恐惧驱赶了一些,我一咬牙,壮着胆子将房间里唯一可以称得上利器的家伙抄在了手中,这个时候,一把薄铁片制作的廉价菜刀也可以提供给我无限的安全感,谁知道外面那是什么玩意,门板根本就不结实,万一她硬闯进来呢?总比空着手强吧!

    菜刀刚抄入手,从门板地下的缝隙中,就缓缓塞进来一片白布,应该就是刚才蒙住我脑袋的那一块,铺的平平整整,一点一点的顺着地面上的瓷砖滑了进来,一直到全部塞进了房间,足有一米五六的长度,宽度却只有二三十公分,竟然是一块丧葬时,孝子贤孙用的白麻孝布。

    我看的清清楚楚,白布上写着一行血红色的字:“眼和命,你选一个!”

    只有七个字,却透露着一股地狱般的阴寒,我激灵灵的打了个冷颤,这玩意是几个意思?赖上我了还是怎么的?也不是我杀的她,有能耐找那个长发美女报仇去,缠着我算怎么回事?我只不过偷窥了几眼而已,批评教育一顿也就算了,最多抓我进去关几天长长记性,犯得着要我的命吗?别说命了,眼珠子我也舍不得,我要是马王爷,心一狠也就给一个了,可我也就两只眼,给一只就成独眼龙了,何况这上面可没说究竟要几只眼,万一两只都要呢?

    刚想到这里,敲门声再度响了起来,木门板被敲的梆梆直响,似乎挺着急的,可她就算是屎拉裤子里了,我也不会给她开门的,都想要我的眼珠子和命了,我又不傻。

    敲门声越来越疾,完全是用拳头在擂门,门板不住的震颤,将门头上的白灰都震的簌簌落下,我紧紧握住菜刀,手心里全是汗,眼珠子瞪的滚圆,心头一股怒火也慢慢的升腾了起来。

    大部分的人都是这样,平时遇到事,往往都是能忍就忍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嘛!可一旦遇上了必须坚持的事,往往会爆发出可怕的潜力来,我也是这种人,何况,这都想要我的命了,我想忍都没法忍了。

    不能忍怎么办?那就拼!我到现在还不知道外面的是什么玩意,说是一具尸体我肯定不信,从来就没听说过尸体还能走路的,但我知道自己一定斗不过她,可想这么容易的就拿了我的命去,也没那么容易,就死老子也溅你一身血,我三年侦察兵,多少还有点骨气在。

    一想到这里,我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心一狠牙一咬,手持菜刀就向门边逼了过去,往门边一靠,大气也不喘一声,将手中菜刀一举,另一只手悄悄的搭上了门把手。

    我心中强自使自己冷静下来,暗暗数了三个数,随即猛的一下将门打开,看也不看,手中菜刀呼的一下就砍了出去,管你妈是什么玩意,俗话说的好,鬼都怕恶人,今天我就当一回恶人。

    由于这一连串的动作,我全都是小心翼翼的,无声无息,房门猛的一下打开,将门外的人吓了一跳,顿时张口就骂道:“操!小林子你想吓死我!”

    一句话刚出口,一眼看见我手中菜刀对着他的脑袋就劈了过去,顿时又是一惊,厉声喊道:“小林子,你干什么?”一边说着话,一边一抬手,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另一只手一伸,劈手就将我手中的菜刀夺了过去,随即一闪身往后退了一步,目露警惕之色,盯着我上下打量,满面的疑惑。

    在门外人张口喊骂的时候,我就已经听出来人的声音了,可我手中菜刀已经劈了出去,虽然心中焦急万分,却根本来不及收回,万幸的是,竟然被对方一伸手就将菜刀夺了去,这才没有闹出人命来,不然这一刀得手,脑壳再硬,只怕也得劈开一条缝来。

    来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无头女尸,而是住在我楼下的猪肉张。

    猪肉张叫张德海,四十来岁,人长得粗壮结实,黑脸黑面,豹头环目,一脸的大胡子,咋看就和三国时期的张飞差不多,随随便便往哪一站,都跟半截铁塔一般,由于他在菜场做杀猪卖肉的营生,大家都叫他猪肉张。

    别看人长得粗糙,却十分和善,算起来和我是老乡,老家和我的故乡距离仅仅百十里路,我住进来之后,一直找不到工作,对我颇多照顾,由于他在菜市场做杀猪卖肉的营生,条件不错,经常喊我去他家吃饭,我也不是不自觉的人,有空就帮他做点杂活,一来二去的,也就算混熟了。

    可我门外站着的,明明是那无头女尸,怎么就变成了猪肉张了呢?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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