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的《犹大之窗》是一部经典的法庭推理代表作。花了几天时间细细品味其中的内容。让我想起我喜欢的《控方证人》,这两个作品蛮相似的,只是结果不一样,不过在我看来都堪称法庭推理的经典之作,很值得去品读。
《犹大之窗》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法律清晰的区分开来了。最基本的特点就是大陆法系在审判中是以法官为中心的,甚至最后的判决也有法官作出;而英美法系则不然,陪审团制度是英美法系庭审中独具特色的一项法律制度。陪审团一致的裁决拥有极大权威,无须说明理由,也不必接受事后审查。这就和大陆法系区别开来了。
我对侦探推理小说是非常着迷的,恰恰让我在一个偶尔的机会阅读了卡尔这部伟大之作。细细品味这本书的人不难发现,作者那炉火纯青的写作手法以及非常强的逻辑思维,不得不让人折服。甚至我在看到书的中间,我都把我心目中的凶手列出来了,理由也列出来了,还对此深信不疑。到了最后一刻,也就是最后一章,才发现,我猜错了,我想很多读者都会猜错,也想不到,那位“艾米利亚乔丹”居然是真凶。这不得不佩服卡尔纯熟的写作手法和非常强的逻辑思维,我甚至是到了最后已经宣判詹姆斯无罪那一刻,我都认为戴尔是凶手,到了最后一章,HM娓娓道来的推理,我才知道,我一直找错了方向。天啊,这是一部非常不错的推理小说。故事在每一段的结尾都会带来一个高潮, 甚至到最后为止, 你也不知到詹姆斯安士伟杀人罪判决的结果, 因为控方律师也著实是个厉害的人. 而当中的案中有案, 更是使故事耐人寻味, 好像每人都拥有一定的杀人动机似的, 看到中段已经是欲罢不能的想看至最后, 无奈也为了小心推理, 花了不少时才看到结局啦.
突然想把《控方证人》这部电影拿出来重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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