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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座,你觉得很光荣吧?

不让座,你觉得很光荣吧?

作者: 柠檬遇上好晴天 | 来源:发表于2017-09-03 10:04 被阅读105次

    写这篇文章的想法是源于我以孕妇的身份开始坐地铁上下班。

    我的出行时间是早晚高峰,途径几个大的CBD商圈,车上坐的人大部分是上班族。

    于是我利用我这个特殊身份开始仔细观察:

    到底什么样的人会给孕妇让座?

    我经历过几次被让座的情况,有的是中年大叔;有的是四十几岁的人,一看就是有孩子的妈妈;有的是年轻小姑娘,会从很远处招呼我过去坐。可能孩妈妈们知道怀孕的辛苦,即便没有怀孕过也知道痛经时腰部的不舒服。

    有同理心的人往往更容易体谅别人,也就更愿意牺牲一点自身的利益去照顾别人。

    同理心是人的本能,动物恐怕没有,这点我深以为傲。

    不过也不是所有人都同理心,有些人即便我站在他们面前,他们也熟视无睹。

    有一次,我站在“爱心专座”前面,上面坐着一个眼镜男,很精瘦,头发上涂了带香味的摩丝,手里拎着一个公文包。我想看看他的反应,就问他:您大概什么时候下车。他抬起的目光正好到我的大肚皮,缓缓说还有几站。然后继续玩他的手机。

    爱心专座的颜色有别于其他座位,为了方便行动不便的人上下车,往往设置车门口边。因为离车门近,它也往往成为最早被抢到的座位,所以基本上都不是空的。

    我只看到过一次,一个小伙子上车之后抢到了这个位置,不经意回头看下,又挪到了旁边。那时他似乎意识到这个座位应该空出来给需要的人。

    显然地铁眼镜男没有给孕妇让座的意识,更没有爱心专座的概念。

    其实有几次,车里摇晃的不行,我就直接跑到爱心专座那,对着上面的人说:这个座位可以让给我么?听到的人会一愣,然后顺着我的手向后看,都会站起来把座位让给我。

    我每次都会鼓起很大的勇气,一是怕被别人拒绝,二是总感觉我强迫别人为我的利益付出。这种感觉很不好,我好像变成了新闻里强行让年轻人让座的“坏老人”。

    舆论里面的“坏老人”都是理直气壮地要求对方让座,这种索取个人利益的方式历来都是中国人所不屑的。

    孔子曾云:“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君子看重的是道义,小人看重的是利益。所以公开强调、要求自身利益的人,总会留下斤斤计较的印象,甚至被称为“非君子所为”。

    “要求让座”已经成为被鄙视的诉求,对方自然没什么好脸色。

    其次,如果对方拒不让座,“坏老人们”就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对方,换做是我,即便我没有做错,我也会无地自容。

    而有些人则会恼羞成怒:“让座又不是义务?你是弱者你有理啊?”

    让座确实不是义务,是学雷锋做好事。雷锋只有一个,不能指望他拯救全社会的老人和孕妇。

    可是,如果只按照权力和义务来的范畴来划分个体行为应该还是不应该,是不是太过狭隘了呢?整个社会运行在一个以法律为底线,以道德为约束的体系内,这二者构成了整个社会行为的契约。

    也就是说每个人心照不宣,在约定俗成的“规范”中行事。比如:先来后到、等价交换、借钱要还、不能迟到、不能吃饭时吧唧嘴等等,这些默许的条条框框让大家行为一致,从而降低保持秩序的成本。

    这好像我们玩狼人杀一样,如果玩家们都很熟练规则,就会很快进入游戏;如果遇到生手,庄家就要一遍遍地讲解,严重浪费时间。

    让每个玩家都清晰规则,才能让游戏顺利地进行,才能确保公正公平的结果。而整个社会则是N套规则的总和,看见的、看不见的都在里面,唯有遵守他,才能玩下去。

    每个成年人在被教育长大的过程中除了学会基本的生存技能外,还要学会这些“规则”,才能在社会中更受欢迎,也就是年长者口中经常提到的“懂事儿”,要懂的“事儿”就是这些没有明文规定的规则和通用做法。

    既然没有明文规定,那如何界定哪些是通用行为规范呢?谁说了算?

    依我看来,被提倡、被推崇的就是通用行为规范,反之则不是。这些在我们小时候就被谆谆教导的、被社会提倡的做法就可以被视为行为规范。比如:

    接受帮助,要说谢谢。

    冒犯他人,要说对不起。

    见人要微笑、打招呼。

    买东西要排队

    借东西要按时归还

    ……

    这些统统不是义务,而是教养,是礼貌!

    礼貌,也称规矩。

    小时候肆意玩耍,常被长辈训斥“没有规矩”,后来大了,便知那些行为约束,其实就是自律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去要求自己,长年累月形成习惯,便构成了一个人的教养。

    模特出身的林志玲身高173cm,身材窈窕显得鹤立鸡群,受过良好教养的她在与人谈话时会下意识地屈膝,以表对别人的尊重。

    一名记者写林志玲参加过的一个晚宴,那时她刚刚走秀回来,搭了件外衣,一脸疲惫但仍微笑可人,对大家说:对不起,时间实在来不及换,只好穿着高跟鞋过来,请大家不要介意。记者才明白她抱歉的是什么,她怕自己的身高再加上高跟鞋引起大家不适,才这样说。

    一个大家都没注意到的事情,却让林志玲时刻提醒自己,要体谅他人的角度,为他人着想,不能让别人不舒服。

    下蹲行礼不是她的义务,也没人要求她这么做;而她能够主动降低自己的姿态、主动“迎合”别人,这就是教养。

    相反,那些看着老人、儿童、孕妇在车厢里被摇晃得东倒西却歪无动于衷,嘴上叫嚣着“不是义务,我决不让座”的人。

    他们如此“理直气壮”的“高姿态”,却让我无法和“教养”二字联系上。

    我猜想他们可能会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反复权衡个人权利和义务、更会无视普遍的行为规范。我不喜欢这样的人,或者说有点害怕和这样的人共处,因为我不想每天算计着过日子,也不想整日在道德底线上行为处事。

    我希望多一些像林志玲一样的人,每个人受到别人的优待、也反过来优待别人。大家能够一团和气、你照顾我,我也照顾你。就像我很小的时候看过一个节目叫《正大综艺》(完,又暴露年龄了),里面有一个主题歌叫《爱的奉献》,他的MV拍的非常温暖。

    画面上都是一些日常帮助别人的小事:比如主动帮老人推车、小朋友捡起路边的废纸、给外国人指路,给长辈过生日等。这样的社会让人感动到想哭。

    歌曲链接:

    http://m.iqiyi.com/w_19rtq8t8jd.html?msrc=10_107_192&wx_uid1=wxidoG0a9jgYO3oPrQp5-RRtp-XKPWqo&wx_uid2=wxidoG0a9jgYO3oPrQp5-RRtp-XKPWqo

    (网上已经无法找到完整的视频,只有部分内容的链接奉上)

    有教养的人不会做出无礼的行为,这无关的权利义务,也不是刻意而为。把为人处世的原则表现在接人待物的日常,便形成了习惯,而习惯则潜移默化地影响 了一个人的是非观:把善待别人认为是对,把给别人添麻烦认为是错。

    久而久之,善待别人就成了一种行为准则,而给别人添麻烦就变成了被鄙视和不屑的行为。

    而这些诚心帮助别人的行为,不就是歌曲里表现的“爱”么?

    随手之劳的“小爱”,汇聚起来就是社会的大爱。请再不要以冷冰冰的义务二字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而是用被提倡的道德行为要求自己,有教养、有爱地去对待别人。

    没有细流,无以成江海;小爱涓涓,才能大爱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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