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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公安局就涉毒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运城市公安局就涉毒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作者: 86f902d31720 | 来源:发表于2018-03-22 10:26 被阅读19次

    山西新闻网运城频道讯 (杨迪一)2018年3月20日,运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黎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王选业,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温海军分别对全市开展打击“咖啡因”涉毒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信息发布。在新闻发布会上,我网记者向运城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提出了有关涉毒整治问题。

      记者:

      有人觉得吸食“咖啡因”成瘾性不大,所以不认为是毒品。请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吸食“咖啡因”公安机关将如何处罚?

      运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王选业:

      “咖啡因”在运城市一些地方俗称“面面”、“片片”,个别群众认为吸食“咖啡因”成瘾性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观念是错误的, 2005年11月1日国务院下发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将“咖啡因”列管为精神药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咖啡因”属于毒品。

      对吸食“咖啡因”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进行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请问公安机关如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制毒、贩毒、吸毒行为?

      运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王选业:

      制毒、贩毒、吸毒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需要社会各界人士与公安机关共同禁毒。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运城市公安局制定了《运城市公安机关举报涉及“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本办发第八条第三项明确规定。

      1. 举报吸毒:举报一人吸毒查证属实,奖励500元;举报2人以上吸毒或吸毒窝点查证属实,奖励2000元;举报在公共场所聚众吸毒查证属实,奖励5000元。

      2.举报种植毒品:举报一般种植罂粟毒品案件,奖励1000元;举报种植罂粟500株至3000株,奖励2000-5000元;举报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奖励5000-10000元。

      3. 毒品案件:举报一般毒品犯罪案件查证属实,奖励5000元;举报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查证属实,奖励50000元。

      记者:

      我国禁毒工作的方针是什么?哪些职能部门对禁毒工作负有管理职责?

      运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政委温海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我国禁毒工作的总方针是“禁吸、禁贩、禁种、禁制”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意见》里也明确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负总则,主要领导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

      禁毒委员会由公安、司法、检察院、法院、宣传、教育、民政、人社、文化、妇联、共青团等职能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理禁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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