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男子出轨后给情人转账140多万
怕被老婆发现
竟然通过打欠条和打“佣金协议”的方式
企图将这笔钱的去处洗白。
男子天真地以为自己的操作天衣无缝了。
但没想到,很快被第六感准到爆的妻子及时发现并告上了法庭。
妻子找到律师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武汉男子王林(化名)与小丽(化名)结婚已经10年了,但在2016年,王林与一名靓丽的女子小倩(化名)认识,从2017年7月开始,王林便与小倩保持地下情人关系。
某天,小倩心血来潮,突然想买辆豪车开开,于是和王林商量后决定贷款买一辆玛莎拉蒂,并由王林为其还车贷。
17年7月到18年2月,8个月内,王林通过银行转账给小倩共计32笔,金额达140多万。
妻子小丽在得知这些情况后,气不过,于是委托律师将小倩告上了法庭。
妻子小丽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未通过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倩,侵害了她的财产权,其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小倩依法应当返还财产,并支付利息。
1、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庭审时,小倩如是说:自己并不知王林已经结婚,因此她与王林不存在不正当关系,且她与王林的金钱往来不属于王林对她的赠与,而是属于王林应支付给她的佣金报酬,以及归还给她的欠款,因而不应返还,更不存在利息一说。
于是,在法庭上,小倩向法官出示了王林给予其打的“欠条”和“佣金协议”。
但大家都知道,打了欠条是有义务举证给收款人的资金往来证据的,而小倩却无法出示。
在原告方小丽的律师问及其给王林介绍过什么业务?佣金协议中的“向王林介绍客户资源16人”具体是哪16人?身份证号码是多少?具体业务内容是什么?有没有业务合同?每笔交易金额多少?佣金比例多少?针对佣金协议以及欠条的内容,小倩都答不上来。
小倩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与王林的金钱往来是佣金报酬及偿还欠款,所以“欠条”和“佣金协议”属于王林和小倩伪造。
因此,王林给小倩的140万的赠与行为是无效的。
2、小倩是否应当返还财产?
对此,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孙律师说,王林与小倩发生婚外情的事实有充分证据证实,而婚外情事实是否成立跟小倩是否知道王林已婚没有关系。
因此,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另外,根据《民法总则》第 153 条:
"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总则》第 122 条规定,"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因此,最后法院判决被告方小倩在判决生效后20日内返还原告小丽丈夫赠与款与利息140多万元。
您有任何婚姻家事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登录到信之源律师事务所进行免费咨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