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每个台都是名目繁复的征婚节目,现在男女之间的恋爱早就变成娱乐大众的秀场。唉,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太快啊。我是八十年代初的人,我始终固执地认为,恋爱,是两个人的事情,不必非要恨不得向全世界告知你爱了。爱情,是生活的一部分,不代表全部,应该是低颦浅笑里的那一丝羞涩,是偶一碰触的那一刻温情。现在90后的那种恨不得时时搂着抱着,目无他人的恋爱方式我实在不敢苟同。
我不知道别人对爱情的理解和态度,我反正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如果,第一眼对那个男人没有好感的话,经过再多时间,我都无法跟他发展感情的。我喜欢那种挺拔、干净的男人,能够用眼神交流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在恋爱时都会不自觉地有一些小小的动作,不经意就会流露出她对对方的喜欢,反正我是会泄漏秘密的。遇到我喜欢的男人,我总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欲望,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把手伸到他的衣袖里去,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不想牵他的手,也不想靠在他的肩上,我就想把手放到他的袖筒里,慢慢地,轻轻地,小心翼翼地感知他脉博的跳动。有时,我需要用很大的自制力去阻止自己这种奇怪的行为。现在大多数男人都会穿衬衣,袖口紧紧地扣住手腕,有时我偶尔忍不住解开他的袖口把手伸进去,总会让他反感地推开,我就会像做梦被叫醒一般不知所措了。我还喜欢摸对方的耳垂,那小小的,软软的地方,手指轻轻地拂过,然后停止,小心地打圈.......那是我心底里最柔软的缱绻。
其实,我相信,爱一个人要爱的应该是他的缺点。因为优点是有互通性的,只有缺点才是独有的。你只有认可了对方的缺点并从未曾想过要对方改变,这才是爱。如果今生,我不能做你的爱人,来生,我一定做你的女儿。男人啊,要想得到他一生不离不弃的爱,可能只有做他的女儿了。
谈谈情说说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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