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写了一些故事之后,总会发给朋友看看。
有好几个朋友都和我说了同一件事,就是:要分段。
我当时特别不以为然,觉得:我不是已经分段了吗?为什么还要分啊!
后来有个朋友还发了别人写的小说给我看,说:
“你看,别人写的都是分段多的。看起来都舒服,你这写的一大坨连在一起。不管你写的怎么样,别人都不愿意看了……”
我当时就觉得他夸张了吧,因为我一直都是这么写的。分段少,有些自然段字数挺多的。
不过我今天翻看了一下自己去年写的文,有一篇近2000字的。天呐!我自己都看不下去,就是因为字都连在一起!
原来我当时只顾着自己写的爽了,完全不顾看的人的感受了。我真的发现自己错了,我改!
所以现在我写文,一个段落绝对不会写很长很长了。不然未来的我也看不下去,也委屈了读者的眼睛。
也算是我一个小小的改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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