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放了一天假,才下夜班,姑父说出去一起吃个饭,顺便拿下快递,他淘宝上买了两双鞋,比家里集市的还要便宜耐穿,喏,脚上的就穿了两年了呢。我点了点头,准备走时,他说稍等一下,宿舍里还有前几天买的一瓶黄酒,顺便带过去喝了吧。我说好,点了一支烟,在楼下等着。
我平时喜欢喝点酒,所以因为辈分问题,要冷场的时候,就说酒,冬天滚酒喝,我高考那天喝的酒,他结婚时的纯粮酒,第一次买就直接干一斤的劲酒。唯一不一样的是,他不喜欢一个人喝,而我经常一个人喝,他觉得一个人没意思,我觉得两个人或者多人只能点到为止。最后碰了下,说起村里的史候猪头肉,名气大,离得也不远,可就是没吃过,大都外地人慕名来的。今天吃的便是猪头肉,黄酒我抱着走了一路,天气温热,酒也温热,我吃了一点,发现他不怎么动菜,只吃饭,估计心里还是记着正在上班的姑姑吧。什么感觉呢,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吧。时间过的可真快,像一把剑,出鞘无痕,锋利无比,后知后觉。
回来的路上,看见有路人在社区的栅栏外面伸手够树上的桑椹,绿的红的黑的,色彩斑斓。忽然想起老婆的大爷来,他一生未娶,去年养老院里看他时,他看见了我,混浊的颜色一亮,哦,是你啊,小时候,你总是跟你奶背后来我家,用拐杖够树上的桑椹,对不对?我点点头,心里一热,十来年不见,他居然还记得我。我的奶奶和老婆的外婆正好是邻居。他说过一句话,我比我妈妈活的长一点点,我就宴席请客。可惜再也没能撑到今年的春天了。
天气暖和起来了,所有的病患都要好起来了吧。我又点燃了一支烟,姑父夹着一双鞋,往回走。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