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我已经给大家介绍过关于信用违约互换的概念。这次我们还要来谈它,因为它除了CDO(债务抵押债券)外,另一个造成08年金融危机的祸首。
信用违约互换实质是一种保险,某具有AAA信用评级的保险公司,为一些偏好低风险的债券投资承保,从而获取一定的基准点作为利润。在市场没有人违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就等于空手套白狼,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获得收益。然而在08年之前,正是因为这样的金融衍生品的增多,造成违约的连锁效应。
还是看例子来说明问题吧:
信用违约互换.png从图中可以看出,基金P1、P2购买了公司A的债券,并且公司A承诺利率为10%,而保险公司I1为公司A担保,也就是说基金P1、P2转移利率中的一个基准点,也就是1%的利润给保险公司I1。在公司A违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I1将弥补基金P1、P2的损失。
看起来很美好不是吗?
然而问题是,公司A的信用状况其实并不是这么良好,信用评级只有BB,存在较高的风险。
对于基金P1而言,进行信用违约互换是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这一切都建立在具有AAA评级的保险公司I1,在公司A违约的情况下,真的有能力弥补基金P1的损失。
而实际上,公司I1很可能承担了大量这样的保险,并且没有足够的保证金去承担所有的违约风险。可是法律上也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要求公司I1要预留这部分保证金,只要公司I1的信用状况良好,评级公司就会继续给予它AAA的信用评级。
在经济状况良好,房地产起飞的情况下,贷款违约率小,因此公司I1可以大量获利。但是根据前面的CDO和房地产泡沫的描述,实际上银行为了收取过程中的手续费,不断降低贷款条件,将钱借给很可能还不起的穷人。
一旦人们发现,其实很多人是偿还不了抵押贷款的,一个违约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效应,从而给公司P1,I2都造成麻烦。
信用违约互换还有另外一个麻烦,假如市场上出现了一家H1公司:
信用违约互换 (1).png公司H1对公司A、B的资产状况很担心,并且认定公司A、B有大量的不良资产,是无法偿还债务的。
那么公司H1可以这样做,它在保险公司I2购买一份违约保险,但是实际上公司H1并没有给公司A、B贷款。假设它购买了10亿美元的保险,那么当公司A、B违约的时候,保险公司I2就要赔偿给公司H110亿美元。
因为公司A、B真的很可能违约,公司H1也许只要坚持3个月,缴纳部分保险金,就可以在公司A、B违约的时候,获取巨额利润。
上述的所有现象,都存在系统性风险,系统内某间公司的违约,会产生一系列的不良效果。
假设公司B违约,而此时保险公司I2就必须赔偿给公司H1巨额资金,从而造成自己的破产。然而保险公司2很可能像保险公司1一样,承担了公司A的保险。因此基金P1必须回收它给A的贷款,从而造成公司A的破产。而公司A破产,又可能引发市场上其他保险公司的破产,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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