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人找我咨询,说与人开公司,股权转让了,都按约定给受让人钱了,但受让人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他怕公司将来的亏损会找到他,他很担心,于是找律师咨询。
我以为我没听清楚,怎么把股权转让出去还得给买方付款?我给他确认了两遍,他说是的,就是这样。公司亏了100万,两个股东平分,正好他负担50万元。这股权转出去,不得给人这个亏损的钱么?
我一听这话,真是哭笑不得。我问他,你们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你出多少?到位了吗?
他说: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个股东各占50%,他认缴100万元。
我说那也不对啊,如果你仅仅认缴注册资本,没有实际到位,往外转让股权,也应该把钱交给公司才对啊,交给公司把注册资本充实到位,再卖股权股权不就升值了吗?怎会给买股权的人钱呢?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