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本报发布了一则题为:“临汾霍州市处方药随意售卖 大药店变“超市”的报道,昨日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本报刊发后立即引起了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该局迅速组织稽查队、药品股和各乡镇监管站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大药房展开了突击检查,并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在检查中对涉及违规的8家药品零售店下达了《责令整改书》,作出了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部署执法人员继续跟踪监督整改的到位情况,对未能按要求规范的药店将严查重处、停业整顿。同时,该局按照《霍州市食品药品管理局2018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排,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专项检查,将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确实根除处方药销售方面存在的问题,保障药品市场的规范经营。
报道中涉及的8家药品零售企业也在内部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进行了处方药销售方面的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经营。据悉在此次霍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的专项检查中,全市各经销药品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了“处方药的购买、销售、使用必须凭医师处方”的警示标语,“12331”等监督投诉电话。他们一致表示:今后一定加大学习力度,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霍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加大市场管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市场的规范,并将不定期的进行市场抽查和规范培训。同时要求各监管站每月定期向药监股汇总当月检查中的风险点及处理结果。(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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