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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立自强,永不过时》

《自立自强,永不过时》

作者: 高原_4697 | 来源:发表于2019-07-26 15:49 被阅读0次

    今天闲着无聊,就一些事情谈一谈个人看法:

            一,孝敬父母,对每个子女来说都有自己的一份责任。比如说每个月或每隔一段时间,都应当给点零花钱。

            二,孝敬父母的零花钱,不是让他(她)们把钱存起来,不是让他们继续节衣缩食继续吃苦受罪,而是让他们改善生活,而是让他们买新衣服新鞋子等。存的钱太多了,反而会产生误会产生矛盾。误会的原因:既然老父老母的存款越来越多,又不缺钱用,我们干嘛还要给钱?另外,可能产生矛盾的原因就在于:一旦老年人在百年之后,他们的存款如何分配,而且假如说遗产很多很多,不要说其他后人想分享一杯羹,就连我作为共产党员都可能理直气壮要求分享,因为瞎子见了钱——眼睛都要睁开。钱是检验关系的试金石,几个人能够经受住检验?我也尽了责任的,干嘛不要?所以,这就存在矛盾。如果分赃不均,肯定分道扬镳,以后可能就成为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已给了老年人零花钱,他们存起来却不使用,那么购买衣服鞋子以及人情客往的费用哪里来?尤其是那些喜欢购物的人,怎么办?那么肯定是给后人打电话呀!要求陪同要协助,后人不来就不对,后人不主动买单就更不对,这种做法就是强人所难,就是道德绑架,就是不公平现象。遇到喊穷叫苦、厉行节约的后人,老年人既得不到零花钱,也不会给您们买单,而且得了便宜还卖乖,老父老母也拿后人没办法。但老实的后人,又要给零花钱,又要陪同你买这买那,真的金山银山用不完了么?答案是否定的

            以前,我回家看到大哥大嫂给我们送吃的喝的,还给父母买了衣服鞋子送过来。我悄悄地关注着,然后就给父母亲说:如果他们主动送来的,并且是偶尔的,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是您们要求他们购买的,那就是错误的,要不得的!原因就是:您们帮我们照顾小孩,有功劳也有苦劳,生活费就该我们出,而且我们也出得起(出不起也得出),义无反顾,责无旁贷。您们给我们操持家务并照顾小孩,绝对不能让大哥大嫂花钱买菜购物,这不是他们的责任。会让我们丢脸丢人,会让三亲六戚说闲话,大哥大嫂又不是傻子,他们会不明白这个道理?

            给老父老母零花钱,这是孝心。给兄弟姐妹生活费,这是养懒虫养懒猪,哪有这种做法?哪有这个道理?哪有这个责任?哪有这个必要?哪有这个能力?

            自立自强,永不过时。听说雨航和他外婆从春节前到六月所有的费用开支三千余元,我不能理解并深感震惊。为何费用如此之少?雨航每月学校的补课服务费120元,老师那里补课费450元,总计2000余元。购买衣服鞋子若干次,雨航外婆生病也有几次,每月还有水、电、气、电话费,除去这些费用,雨航两婆孙每月费用只有三百左右。这点钱,不要说吃好,即便是每天喝稀饭都不够。所以,我认为幺妹夫妻二人还是要履行职责,多给点钱,让雨航侄儿健康成长,让帮你们带小孩的妈妈吃饱吃好,这是你们应当的责任。至于我们给妈妈的零花钱,是我们的孝心。但他们的生活费,应该由你们负责。

            以上看法,属个人愚见。这不是自私与否?这是每个活着的人,应当履行的天职。至于,大方与否?个人认为:只要能赡养老人和养育子女,就是大方的人,就是有责任的人,就是值得点赞的人。否则就是不负责任的人,就是自私自利的人,就是刻薄寡情的人。达则兼济天下,富得流油的可以感恩他人,感恩社会,但须遵循自愿的原则。穷则独善其身,但也应承担起自己养老养小的责任。

            说的很多,若有不妥之处请你们年轻人多批评多谅解!我老了,已经开始衰老了,所以闲话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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