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过这么一个解释,一天中最清冷与最温暖的刹那,是时刻正值天光。东方的天空微微发亮,由地平线到头顶的颜色是朦胧的白,高处远眺,城市尖尖的房顶林立着将醒,茫茫光线笼罩着的全世界静谧无声。
划分黑夜与白昼的晨昏线轻轻擦过,便有过去的什么过去了。
5:21。
现在好像正是这个时间,也许再早几十分钟。
三年缠绵,三年冰冻,三年陌生人。
之前似乎在闹市见过你,你在人群中沉浮,最后淹没。
我们一起做过很多很多事,最后我却最想念,雷雨天,蜂蜜茶。
有人质问过我:什么叫喜欢你懂吗?喜欢就是想和他在一起,无论做什么事,只要在一起。
想和他一起逛街,一起笑闹,一起静静的午睡,一起存在在对方的未来。
可是不可能了啦,我们,早就——
我早就被丢在了无人问津的街道,宛如一个孤儿。
突然间,我发觉自己站在了熟悉的楼道,那里曾经,有你陪我等过流星雨。忽然有人从身后轻轻的又笃定的抱住我,鼻息温暖的在我头顶。
如你。
那人喃喃着对我说:你为什么不理我了。
6:00。
时刻正值天光,我醒了。身旁空无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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