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时光漫长而枯燥,现在回想起来那时短暂而有趣。
初一时班主任要求我们每周写一篇周记交上去,语文老师要求我们每天写一篇日记。以前写了些什么我已经忘记,那个小本本我也找不到了。
但是有一篇我却印象深刻,这一篇使我认为是小报告,现在想起来让我后悔的一篇。
内容记得是这样的,不知午间还是课间,很热闹的一个场合,一个女孩坐在位置上,靠近墙边,不知什么原因,磊子把一个男孩推向她,那个女孩被挤压,却没有愠色。两人可以说亲密接触了,看到此景我就写在周记上了。
不知道为何,班主任还在每周班会上,念了出来,来了一句不知羞耻,我的神啊,怎么可以这样,我的本意不是这样,我只是记录下来,也不是想打小报告,为什么要读出来?我觉得别人也猜出来是我,顿时无地自容。
于是暗暗决定以后的周记日记只写关于自己的事,别人的琐事绝对不写下来。
对不起那女孩,对不起那男孩,对不起磊子,那只是打闹嬉戏,并不是故意而为之。
现在偶尔写一写东西,记录一下自己的想法,这倒也很好,写下一些事认识一下自己。以后回首看看,可能会笑,现在尽量在回忆过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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