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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牛网:阿里又陷“抄袭门”,这次并没有那么简单!是侵权?还是欺诈

星牛网:阿里又陷“抄袭门”,这次并没有那么简单!是侵权?还是欺诈

作者: 星牛网 | 来源:发表于2017-09-29 11:40 被阅读0次

    昨日,知乎专栏上《在今天这个故事里,阿里巴巴就是四十大盗》一文,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文中声称,阿里巴巴以合作的名义抄袭「你今天真好看」APP并拿走其技术方案。据他表述,阿里一开始的合作态度非常急切,希望一个月内就上线,但拿到技术方案后就开始拖延时间,更令他们惴惴不安的是,淘宝现在已经在邀请媒体报道他们所谓的『智能测肤』功能了!当事人呼吁不要成为骗子和抄袭者的同盟。创新者的声音不应该被埋没。

    话说,有图有真相!当事人既然敢发布如此文章,肯定是有证据的,他贴出了两款APP的页面对比图、往来邮件和合作交流聊天的截图!

    继小程序抄袭事件,阿里再次陷入“抄袭门”,但是此次事件,貌似并没有抄袭那么简单。网友的关注度相当高,观点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星牛网小编来总结一下,大概分为四种:

     

    第一、怒斥阿里的行为,支持当事人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陈科存:直接到美国告吧,这事可以告到他破产。这已经在挑战人类交易规则的底限了。这个事件的关键点在抄袭吗,并不是,虽然抄袭非常可恶,但这个情况比抄袭恶一万倍,甚至比抢劫都恶。这涉及到商业欺诈,知识产权侵犯等等

    @陈诺:再提一句,知识产权法抄袭看两块:相似度和是否有渠道获取对方作品。你现在的证据两块都非常齐全了,直接起诉就好。

    @Jay Cheng:阿里做这种事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打着合作交流的名号,四处看别人的商业机密,觉得可行的就自己去做,完全没有企业道德。

    @真空引力子:板式 功能都抄成这样了 看代码有意义吗?只要找到核心思路 代码能力阿里不是分分钟干掉你么 这样看代码还有任何意义吗?

     

    第二、有人认为是个人或者团队行为,不能把矛头指向整个阿里

    @毋大卫:大公司鱼龙混杂,招到人也是参差不齐,某些项目组为了赶KPI,难保不作出LOW穿地板的事情。事情闹大了让更高层看到,或许他们自己内部会处理,一帮“吃锅里的饭,往锅里拉屎”的玩意!

    @赵子龙:把诚信放第一位的公司内部也有如此不择手段的员工,想到马云创业初期也有被骗的经历,明白了社会的规则一直都没有变过,不停告诫自己:对事不对人。

    @朱超:创意太廉价,给我看高保真;合作在走流程,代码先给我抄;真不知道人品如此差的人是怎么进阿里的 也是靠骗吗?

    @七味僧:同意,很有可能是公司的某个团队行事,没有合同,直接在通讯软件上进行文件传输实在太难作为铁证

    @Eeco:承认了错误,只要及时道歉就行,然后把做这个的人开除,不会砸了牌子。

    @陆 禾:树大有枯枝啊。这么大的公司,马云就算真的是百分之一百的道德完美主义者,在管理与组织上哪怕很用心,也是绝对不能避免的。何况未必能在管理和组织上做到那么科学呢,那么完备呢。

    第三:当事人没有版权意识,没有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

    @lgor:程序猿路过,期待看到后续发展。给源码这种事确实有点不理智。之前有个同为搞it的挺久没联系的大学同学找我帮忙写爬虫爬点东西,是他负责的公司业务方面的东西,做了几个小时,他不仅要结果,还要源码,而且是给他所在公司的!我纠结了一会还是都给他了,然后换来的是一句“好厉害!”,然后再也没联系过。有点后悔源码也给他了。

    @云啊飞啊:哪有那么多点子啊,一个好的创意都是经过长时间打磨,多次反复的研发迭代,最终才获得市场认可。不光阿里集团,所有大公司里的团队,都面临考核KPI的问题,于是,他们就会以合作之名,去copy小创业公司的产品和思路,“拿别人的血来染红自己的顶带花翎”。在大集团工作的同学跟我说,千万不要觉得大企业就守信用,所以谈合作,一定不要把关键内容和信息都透露,否则他们会用自己的财力和人力优势,分分钟把你踢开,白白占用你的智慧。

    @sauron:谈判桌上从来都是看清楚对方急什么,代码这种东西在法务流程没有走完之前就给只能说明自己版权意识不够强。

    @芥末:还是太年轻啊,不能因为对方是阿里就轻易的把代码交出去,毕竟阿里作了这么多恶不得不防

     

    第四:认为面对阿里这样强大的公司,走法律途径也很难赢。

    @FMGuo:我经历了和楼主类似的事情 对方是腾讯投资的公司和这种体量打官司打不赢的

    @里津:面对这样的大公司,不,应该说是巨无霸公司,你们很难赢,即使你们有证据,依然很难,不过真的希望你们能赢,政府不要凉了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努力的心

    @aa zz腾讯抄了那么多游戏,有几次被告输的?但凡设计思想类的抄袭,在这片土地上就很难通过诉讼赢得公正,特别是面对法务力量强大的巨头。通篇文章有提到设计专利么?你认为答主有几成胜算?不告,只通过公共传播渠道让事件发酵,阿里会很难洗这事儿,你告输了,人家压根都不用洗了,回头反告你一个诽谤。

     

    对于此事,阿里也第一时间给出了回应,回应中称会暂停天猫美妆的“智能测肤”功能,直到把事情弄清楚。目前可以确认的是,天猫设计“智能测肤”的立项启动时间是在今年3月,阿里健康与“你今天真好看”团队开始接触是在5月。

    当事人表示很高兴看到天猫决定暂停“智能测肤”功能。但截至发稿时,部分店铺的测肤功能仍未下线,希望天猫团队加强执行。另外他还纠正了双方合作接触的时间是17年的6月份,并不是天猫说说的5月。

    换一个角度看这件事,这个功能被抄袭去了,但是如果公关做得好,可能对当事人的app也是一种宣传方式,毕竟淘宝主要是购物为主,主要功能并不是人脸识别监测皮肤 ,假如这次无论起诉失败成功,但是你今天真好看这个app 无疑是被推动了一把,这个作品出名了。

     

    小编认为:

    1、被抄袭的概率比较大,那么如果你没有版权的认证,你几乎赢不了,吃一堑长一智;

    2、巨头之所以巨头,肯定是走大鱼吃小鱼的过程,强者的拳头的话语权永远比弱者的眼泪更大;

    3、资本是无情的,不要用人性道德绑票商业,商业的本质还是利益;

    4、善良不是错,伪善更可恶。

     

    讲真,阿里这样做在道德上是不对的,但是想想,其实中国的很多社交软件都是抄袭外国的,很多都是雷同的 ..感觉像阿里这样的互联网企业的老大,想要壮大却不能缺少这样的经商手段。

     

    遇到类似事件该怎么应对?

    首先在网络上可以把事件扩大,让对方接受舆论的压力,再找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加注意,在创业道路上,吸取教训,像不签合同就给核心技术的万万不行,必须谨慎,商场如战场。所有不能将你打死的,都会让你更加强大!

     

    此次事件,我们不知真相如何,希望此事能够很快水落石出,给创业者一个交代,也给阿里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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