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儿时玩伴乖巧坐在电视机前津津有味看着《猫和老鼠》的时候,我会躲在房间里,踮着脚从那个比我高很多的红木书架拿出课外读物,安安静静开始翻阅。
那时候还不识字的我特别喜欢看些颜色鲜艳的书 , 因为里面有很多插图,即使我不知道那些方块字怎么读,我也能看得很开心。那时候还不知道头上长了两个角并且身上是棕红色的动物叫鹿,只觉得生活中没见过的东西都很神奇,更不知道那一页讲了什么故事或道理。
那些花花绿绿的绘本也被我翻到一角都卷了起来,日子在绘本一页页地翻阅中过得飞快,甚至我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辣条的滋味,我就被送进一所叫小学的怪房子。
记忆深处最清晰的书是一本关于公主的童话书,大概读懂了美丽可爱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故事,因为公主的善良,所以她最后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豌豆公主因为诚实受到了皇后的夸奖,最后和帅气的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长鼻子公主总爱撒谎,所以她的鼻子变得长长的……
那时候我以为只有做一个善良、诚实的孩子,才可以遇见会开口说话的夹竹桃,甚至是会魔法的乌鸦,别人才会喜欢你,最后才 可以过上幸福的生活。
儿时那些从文学作品学来的东西一直影响着我,让我从文学中得到乐趣,鼓励着我喜欢文字,喜欢阅读。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庆幸小时候喜欢阅读的爱好,但也很无可奈何。老师说的很多故事我都读过,但都是囫囵吞枣,永远都是在脑子里有个模糊的印象,却总记不住完整的一件事。
中学的时候,接触的人多了起来,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永远都有人比你更热爱文学,永远都会有人写的文章比你更好。我不愿再埋头于阅读,最喜欢的科目――语文,也放任不管。那段时间过得依然快活,只是心里始终有点空落落,又说不出原因。直到后来遇见的那位老师,因为她无心的表扬,使我重拾信心,又再次燃起对文字的喜爱,也是在那时,我写的作文还获得了一等奖。虽然这并不是什么很多了不起的事,但也是我青春路上对文学喜爱的见证。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我讨厌数理化,尤其是数学,所以高中的时候我的偏科情况尤为严重。我知道这会让我的高考很糟糕,但我对数学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似憎恨又似惧怕,在数学课上我能两分钟就呼呼大睡,而语文课上即使是文言文我还是会认真听讲。
这真是一个很奇妙的世界,因为总有些事往往出乎意料。就像你以为不会相爱的两个冤家偏偏就谈起了恋爱,就像说好时光不老我们不散的闺蜜早已天各一方,就像没想过继续和文字打交道的我还是选择和写作相伴。
还记得第一次作文别当作范文在课堂上朗读,心里刚开始会有点不好意思,接着内心又会涌现一股自豪感。接下来的日子就会盼着写作文的日子快快到来。也记得第一次认真构思,满心以为会得到称赞,但有时往往也会来一个欧亨利的结果。
我永远记得那个寒冷的冬日,当邮箱突兀的的提醒声打破一室的寂静时,我难以置信看着手机屏幕的回复通知。都快被抛之脑后的事突然带来了好消息,那种甜蜜就像背着母亲偷吃了几根冰棍,却不会被发现。更多时候退回来的稿件快把邮箱挤爆,仿佛就像被狠狠摇晃的可乐马上就要喷薄而出。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觉得太难了,心里都开始打起了退堂鼓,可惜我是倔强的人,压下喉咙间的苦涩,重新再来。
我知道我还不够优秀,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更优秀的文章。当我从别人的字里行间偷来的感受时,我都问自己,为什么写不出这么优美的句子?这么明哲的道理?也正是每次这样难以言说的经历,让我更坚定地想成为这样的人,写更多的文字,用文字在纸上认真写下我对这世界的全部感受。
我不知道我以后会成为怎么样的人,也不知道能不能让别人从我的文字里获得一丝丝慰藉,但无所谓,就这样继续写下去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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