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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里的月色真美》三千字左右,打字打了两三个小时,莫名其妙,明明感觉没有很多字,可连打带写就是花了那么多的时间。
其实不止两三个小时,动笔从零开始写这篇文章到写不下去,前后刚好一个月,坚持每天都写,写一点就行,就那样拖拖拉拉写了八张纸。
文章与原稿的视角换了,原稿是以郁秋的视角来进行叙述的,而文章却是已表妹万仪的第一人称视角引出故事,故事的主题部分有转为第三人称以郁秋为第一视角的续写,最后在以万仪的视角结尾。
个人感觉这样写,会比原稿中的方式更为简洁,也确实如此,原稿近六千字,而文章却只有三千字左右,二次书写或许也是原因之一,但我觉得视角的变换也略占一二。
值得一提的是文章中并没有写到表妹的名字万仪,于此时我认为这并无大碍,只是写作时省去的一些细节而已,也不知会不会真的对文章产生影响。
事实上这也需要作者进行判断。
写作是一种众生里的孤独。很喜欢。
实在想说一句,不容易啊。
事实上真正发表出去的文章与此大相径庭,只是内容相似。
我大概也明白,写小说即是讲故事,既然是讲故事,那目的只有一个,让读者听懂故事。
听起来甚是简单,但做起来着实不易。
我们可以用不同语句,不同视角去写同一个故事,而其中的精打细算,巧妙安排,便都由作者来决定了。
这到教人满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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