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是农历的腊月二十二,早上经过客运站之外的公路,看到有很多携带大包小包行礼的返乡人员,行色匆匆。是呀,一年的辛苦,劳累,终于可以停歇,家的温暖和爱意就在前方,怎能不急急奔赴?
家,父母,妻儿,兄弟,姊妹,爷爷奶奶、、、、、、这一个又一个词语,哪怕不是自口中向着具体人喊出,就是自己在嘴里喃喃,都充满了温情。
然而,今天看到的一个消息,却让人对“家”“父母”这些自带温情的词语产生了另类的理解。
“寻亲男孩”刘学州自杀了!
刘学州,河北邢台寻亲者。3个月大,被亲生父母“抱养”给了人贩子,价码是6000块钱,其中3000元成了二人结婚的彩礼钱。4岁时,养父母因爆竹烟花作坊事故去世,房子也被炸没,他后来被养父母那边的老人拉扯大。小学二年级时,开始住寄宿制学校。他自述曾遭校园霸凌,初中时被男老师猥亵。小学6年,他转了5次学。13岁时,得知自己非养父母亲生的。15岁时,他发布视频寻亲。约半个月后,他找到了亲生父母。又过了不到1个月,他被二度抛弃——生父骂他白眼狼,生母将他拉黑。随之而来的,还有网暴。约10天后,他在海边服药自杀。他活着的15年里,承受了绝大多数人究其一生都不可能遭逢的苦难密度。他说自己“生来即轻”,是呀,他始于被抛弃,也终于被抛弃。
太荒诞了。很多事情已经超越了人的理解下限。怎么会有那样的父母?偏偏还有那样的网络暴民!当伦理谴责远远不够时,是否还应该诉诸法律?
他说自己“还时亦净”。他把辛苦攒下的钱,50%留给了养他的姥姥姥爷,其余50%捐给了石家庄孤儿院。
可欠他的那些人,又怎么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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