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说:‘’人类所有的挣扎,在上帝眼里都是永恒的平静。‘’
人海浮沉,在拥挤喧闹的城市,每天都要看着耀眼的太阳升起,落下,升起。上帝的眼或许就是这太阳吧?
我们的城讲究世俗文化。世俗不是光是俗,而是包括了俗和雅。只要还在这世俗中,就要管理吃喝。
一日三餐,柴米油盐。
国家昌盛了,每个人都有了吃饭的权利。选择吃什么,也变成了一种自由。选择就是一种权利。
有得选和没得选还是差很远的。
若是生在大山里,交通不便,没有学校,水电网不通或只有水电,每天的任务就是去山里找吃的,种植采摘打猎,过节的时候卖一些钱,加上当地政府的补贴,一年也有个3000块收入。这种收入的生活,还有6000万人在过着。
当然,更多的还是家在农村,往经济稍好着的城里跑,某一份工作,每个月挣个2000多块,比在大山里过活的人强多了。起码,城里的生活让人感到舒适些。这样的人呀,据说有6亿多。
大多数的人,都在谋生活。吃的东西当然不能太奢侈,但还是有得选择。
猪肉,鸡肉,鱼肉。辣椒,蒜头,葱。酱油,调和油,盐。蒜苗,菜花,土豆丝。米饭,面条,粉丝。简简单单,一日三餐,综合起来,选择超过10样。人们只要求闻得香,吃得饱,就够了。
人的欲望随着物质的满足而不满足。
欲望就像洪水猛兽,只要过了那道闸,让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任何人都难以抵挡。
比方说吃夜宵。
吃过酸辣鸡爪,就想吃毛豆;吃了绝味鸭脖,就想炒田螺;喝了冰镇啤酒,就想吃烤串;闻了荔枝烤鸡,就想点蒜蓉生蚝。
最近一直被小龙虾的香辣诱惑,明明已经辣得流鼻涕,明明已经满嘴红油,还是忍不住掰开它的脑壳,咬碎它的钳子,吃那可怜的一撮肉。其实吃的只是味道吗?吃了那欲望而已。
以前有个同事很喜欢吃小龙虾,他一次要吃2斤左右,而且剥壳的速度非常人能及。有一次几个要好的同事一起出去吃夜宵,也就点了4斤吧,我吃了3个上了回洗手间,回来发现两个大盘子已经空了,在他面前的是龙虾壳堆起的‘’小山‘’。自打那次,再也没人叫他出来吃夜宵了。
酒能醉人。
把对生活的不满、苦恼、烦忧、倦怠一股脑宣泄在这一杯里,顺着喉咙往下灌,白色的酒像火烧,红色的酒不过瘾,唯有黄色的啤酒让人解气,喝了一瓶又一瓶,就跟手里的烟一样。抽烟喝酒烫头,人大概是这样变成中年的。
要是有人能陪着一起喝,在酒精上头的时候讲个荤段子,再拍拍你的肩膀说人间不值得,这可真是一个愉快的夜晚!酒鬼不值得交,但会讲鬼话的酒鬼却值得。
醉眼看繁华三千,也不过一瞬。
吃火锅,烤全羊,青稞酒,猪大肠。只要还有一口气,洗不洗都没关系。吃的可不就是那股味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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