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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陈果1225 | 来源:发表于2016-10-02 22:36 被阅读0次

    《大学》讲了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在治国篇章中,有这样一段:“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此之谓絜矩之道。”翻译白话文为:厌恶在我右边的人的所作所为,就不要用同样的方法与我左侧的人交往;厌恶在我左边的人的所作所为,就不要用同样的方法与我右侧的人交往,这就是所说的模范作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不想做的事情,或者自己受的的委屈或怨气就不要强加给别人。

    这里就想到了著名的“踢猫效应”:爸爸在公司受到了老板的批评,回到家就把在沙发上跳来跳去的儿子臭骂了一顿。孩子受了委屈,非常窝火,便伸出脚狠狠地踹那只地板上正在打滚的猫。可怜的猫连忙飞一般地逃到街上,正好一辆卡车开过来,司机赶紧避让,仓促间却把路边的孩子撞伤了。这个案例说的是一种坏情绪的传递,每个人受到了怨气都是要施加给别人,最后产生了悲剧。

    按照《大学》中修身的教诲,爸爸在受到委屈后,第一时间做的应该是平复好自己的心情,把工作中不好事情放在一边,因为那些对于家里的孩子实在是“垃圾”。而不是回家后,冲着家人发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那我们辛苦工作的意义又是什么呢?不就是为了让家人做的更好,更幸福吗?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冲最亲爱的人发火呢?所以不要本末倒置,把自己经历的不好的事情,再让亲人或别人再经历一遍。

    之前也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大学生经过勤工俭学,存了一年钱买到了心仪的笔记本电脑。这天他去图书馆学习,中途去了一次厕所,当他回到座位后发现桌上的笔记本被人偷走了。伤心、气愤、懊恼占据了他的神经,这时他发现邻桌的笔记本主人不在,他竟然把别人的笔记本偷走了,最后查到被学校辞退。

    其实这个大学生也是个受害者,在他的笔记本被偷后,也很痛苦。当我们心爱的东西被偷了,我们每个人都是愤怒、难过的。但是他能做的应该是报警,通过正当手段找回丢失的东西,而不是选择和伤害他的人一样的方法,去偷别人的笔记本。你只顾着你自己的感受,那别人呢?

    “身在地狱,心系天堂”更好的诠释了当我们身陷囹圄时的正确做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当我们遭遇最不公平待遇的时候,人们能做的应该是,给这个世间一个美好的微笑,一个善意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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