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碌且充实的工作果然是忘掉一个人的最好方法,一天后我基本上没有再想过她了。这也说明: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咋说忘就能忘呢?
可怪事也出现了,我无论走哪条路线,这一天都会遇到她,真是奇哉怪也。人们说,留在心底的痕迹不是那么容易轻松抹掉的,这是致理,何况还有人在提醒你呢?
一次,我从另一个楼道的拐角出来,见到她从就近的办公室里出来,她们是两个人。跟我打了个照面,我们彼此直视着渐渐的走近。我要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开门,在我要输入指纹的时候,她离我大概有五十米时突然把脸转向了右方,但是脚下却没有停。我一阵错愕,她是怎么看路的?一种怪异的感觉油然升起。她是生气了呢还是其它的呢?
我回到岗位时后放下手里的东西后,又缺少了工具车,必须到下一个楼层找车。工具车必须要坐电梯,我刚到电梯口,她又从下层的办公室里出来,我有些懵!她这是在做什么?她这个样子不会被责骂么?平常我少有见到她这样四处走的状态,还是说这就是巧合,我想很可能就是巧合。因为做为行政人员,他们更自由一些。
有一件事的发生,让我知道了这些不是巧合,因为当巧合的事情多了,若我还是相信巧合,那只能证明了我的智商欠费了,要治。
我现在的工作,需要在吃中饭前把要检验的产品送到实验室,吃饭回来再把产品取回来。我卡着时间把产品送去实验室,在回来的时候,在四楼的楼道里又碰到了她。我们隔着一到玻璃墙壁又走了一个对面,看着她轻快的步伐,我不由得一阵阵紧张,我把左手放到背后,拇指不住的搓着食、中二指,强打着精神与她擦身而过。这成了一种煎熬,欲得而不能得。
我不由得想起了六世活佛的那十最诗句,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第四最好不相惜,如此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对,如此便可不相会;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决绝,免教生死做相思。
我的心里矛盾极了,若她是单身该有多好,她若单身我还有机会,我便能大大方方与她去说话,聊天。可这……我不由得想起了那两双同色同牌的袜子……是我多心了么?我不禁怀疑起自己的判断来。
以常理来看,有了爱人的人不会频繁的出现在他人面前,他们的脸上都会有幸福的表情洋溢出来,这种理论适用于所有人。她的脸上为什么这么平静呢,平静中还带着一丝倔强,这倔强中带着一丝较劲的意味。这又意味着什么呢?我不由得有些愣神。
旁边一对男女走了过来,女的挽着男士的胳膊,说说笑笑,女的还扒着玻璃向我这边看,嘴里说着话,男人笑着回应着。咦!这男人竟是那双袜子的主人。原来真是我多心了,他们才是一对,我恍然大悟,是我小心眼了,我的心不由得一松。
这么说,我还有机会?那以前的调查还可以进行了,这次找谁呢?
我想着心事,推敲着人选,生产人员当中接触不到她,那么办公室的人员应该会有她的资料,或者说他们之间本身就会有交集。我在办公室的人员里筛选着名单。好像我前部门的文员可以,不过这有些不好意思,有点难为情。
可我忘不了那个倔强的眼神,忘不了那个干净又纯真的笑容,难为情不能成为我放弃的理由。我,不想放弃,对着空气我挥了一下拳头,给自己鼓劲。
明天休息,后天上夜班。得尽快找个机会跟那文员说说才行,这可是我唯一的稻草了,为了那个眼神,我豁出去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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