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xx晚报》刊登了xx县xx村“垃圾围”事件,画面中垃圾堆积如山,蚊虫横飞,污水横流,村口的路,稻田,河流都是垃圾,村民怨声载道。乡政府有关责任人称:“垃圾堆放时间较长,清理起来有难度,对相关责任主体,因为没有明确法律依据都是以批评教育为主。”
面对成堆的垃圾只能靠教育了事?教育的威慑力太弱,怪不得乱倒垃圾的行为无法禁止,村民常年生活在“垃圾山”里,如此恶劣的生活环境无法改变,完全可以向上级汇报,向执法部门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
“xx法”规定
而对于不在水域范围内的垃圾,却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制止,目前我国农村环境方面的相关立法尚有缺失,应尽快完善立法,为农村环境保护立起“保护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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