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上午,广州互金协会在广州大厦组织召开了“广州互金机构高管系列培训第八期”,参加人数约200,包括互金机构从业高管、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等。会议由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主持,广州市金融局数位相关负责人到场讲解网贷整改验收流程。
据参会人士透露,此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备案验收整体趋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提出,凡是没有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备案一票否决。凡是踩监管办法十三条红线的,同样一票否决。
以下7种情形不予备案和验收
一位参会的业内人士透露,本次整改验收对于未上线银行存管和违反“13条禁令”的P2P平台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2016年8月24日之后成立的平台以及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平台不予备案。
对于仍开展首付贷、现金贷、校园贷的平台,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平台,暂停业务后恢复正常运营少于2个月的平台不予验收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上线存管银行平台,如果对接的存管银行不在互金协会白名单里,监管部门会给平台6个月的时间进行更换。据了解,互金协会首批存管银行白名单预计在今日下午公布。
申请验收平台共需提交10项材料
广州市网贷机构申请验收共需提交10项材料,主要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风险应急预案、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申请验收资料第8条,广州市监管部门鼓励网贷机构提交公司主要股东、控制人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据了解,本项为自愿提交,对于提交该资料的网贷机构,会给予相应的加分。
平台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将重新验收
根据《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方案》要求,广州市按照业务规模实行省市分级验收,其中业务规模(以2017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
根据广州市整改验收流程安排,网贷机构在提交资料申请验收后,需由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现场检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市验收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初验后,给出合格与否的意见。
对于合格网贷机构,市金融局以及该网贷机构官网会对结果进行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经市验收工作小组核查属实后,会撤销合格意见,重新验收;通过公示的平台,市验收专责小组多初验结果确认后,由省验收专责小组进行复核、抽查以及审定,全部通过后,网贷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变更经营范围后方可申请备案。根据广东省监管要求,网贷机构需在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建议聘请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
根据广东地区监管要求,网贷机构在申请验收前,需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对此,广州市监管部门建议网贷机构聘请建议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并至少指派两名律师承办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
在对律师资质要求方面,广州市监管部门要求指派的律师需通过司法部门上年年度考核、正常执业、近一年内未收到相关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风险应急预案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
此外,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时还需提交风险应急预案。根据广州市监管部门给出的风险应急预案编写说明,网贷机构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包括如何与存管银行以及借款人保持应急还款通道,避免因为断网而导致到期后借款人无法通过托管银行还款的情况发生;未到期的资产能否通过非平台关联方转让处置,或通过其他途径处置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