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在今年较早前已经公布了一些方案有关在2017年开始报税的最早几个星期,他们是如何处理一些可以获得低收入补助(EITC)和小孩抵税额未抵消而可退部分(ACTC)的税表。这变动将会影响一些较早申报的低收入家庭。
国税局此举只不过是执行2015年12月通过的税法 PATH Act。该新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可以获得低收入补助(EITC)和小孩抵税额未抵消而可退部分(ACTC),他们的退税在2月15号前是不会发放的。
这变动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同时将会影响一些在2017年较早申报的税表。
有关2016年的税表,凡是与低收入补助(EITC)和小孩抵税额未抵消而可退部分(ACTC)相关的退税,国税局在2017年2月15日前是不会发放的。
这让国税局有更多的时间来防止因为盗用身份或伪造假税单来欺骗退税而造成国税局税收上的损失。
国税局将会在报税开始的时候和以往一样开始接受和处理税表,所以纳税人可以按照以往一样申报就是了。只不过得到低收入补助(EITC)和小孩抵税额未抵消而可退部分(ACTC)的退税在2月15日后才发放而已。
国税局仍然预计大部分的退税发放不会超过2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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