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 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我不废掉 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加拉太书 2:20-21 和合本)
我们的老我如何与基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呢?就律法而言,上帝视我们犹如与基督一同被钉死了一样,因为我们的罪已经与祂同死,我们不再被定罪了(参 西2:13-15)。就关系而言,我们与基督已有合一的关系,因此祂的经历也就是我们的经历。当我们与祂联合之后,旧我已经死去,开始了基督徒的新生命(参 罗6:5-11)。在日常生活层面,我们必须常常钉死罪的欲望,让自己能紧紧跟随基督,这也是与祂同死的含义(参 路9:23-25)。
然而,基督教的重点并不在于死亡,而在于新生。由于我们已经与基督一同被钉在十字架上,我们也与祂一同复活了(参 罗6:5)。就律法而言,我们已经与上帝和好(参 林后5:19),可以自由地效法基督,越来越像祂(参 罗8:29)。在日常生活层面,我们已经获得基督复活的大能,可以继续跟罪恶争战(参 弗1:19-20)。我们不再孤单,因为基督住在我们里面,祂是我们生命的力量,也是我们将来的盼望(参 西1:27)。
今天的信徒仍然有轻视基督受死意义的危机:如把犹太教的律法主义转换为基督徒的律法主义,叫人遵守额外的律法;相信可以靠自己的能力讨上帝的喜悦,而非完全信靠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的工作;只关注用上帝的大能改变自己(成圣),而非信靠上帝的大能拯救自己(称义)。倘若我们可以借着好行为得救,那基督就不必为我们死了。十字架是人得救的唯一途径。
主基督并不是徒然死了,而是为信祂的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第三天从死里复活。人不能靠行为得救,即:不能靠行善事得救。惟有信靠主耶稣,才能得救,脱离地狱之火。对于不信的人,上帝尊重他们的选择,绝不会勉强人来到祂面前,但最终不信的人落入地狱,那是他们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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