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一本正经地聊写作了,突然开启这个话题有些不适应,算了,还是闲聊吧。
我想说说那个万字小说《陈家饭店》的写后感,这篇小说我没有发在简书上,只有原来的一部分。开始的时候,就是想写写弄堂的故事,也没有什么很大的主题,就当散文这么写。后来写其他东西,也就搁置了。前段时间,写作班正好有个题目叫“寻找家园”,我想这篇旧文还挺符合的,而且烂尾不是我的个性,确实想着要把它给结束了。于是,在国庆连上七天班的情况下,争分夺秒地把它写完了。
写完后,两眼一闭,往上一交,彻底躺平。后来嘛,我也写文说过,老师让我把文章修改下,要“收”和“藏”。我也觉得后半段有些东西太直白了,和文章的整个基调不符。但这个节奏我又把握不好,就把王安忆的《长恨歌》翻出来看了下。
王安忆写得确实很好,把我儿时的记忆全部调了出来,我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年代。而且她的文章提醒了我一点,就是我们那时有鸽棚,很多人家是养鸽子的。在这个氛围中时,改文章就相对容易了,噼里啪啦地修改完,加了半句话的鸽子描写,完事。
我得出的经验就是写文章,尤其是小说,一定要找到这个氛围感,或者说是来到这个场景。你必须穿越时空,回到那个年代,而不能以你现在的状态来写文章,不然这个文字就像上海人说的夹生饭,僵,死,硬。
第二点,这种感觉它是圆融的,是流动的,而不是硬邦邦的。不是僵硬的一个模式,是一种暖融融的情感。那么在这种内心激荡的情怀之下,再写类似的主题就容易很多。比如我前几天写的《八月桂花香》,就是借着这个余韵完成的。
因为我在看《长恨歌》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我没有把上海人精打细算的做派写出来,这点是疏忽了。什么叫精打细算,就一点东西都不浪费。然后呢,上海人又特别细腻,不是说这个东西我像猪八戒吃人参果那样,囫囵吞枣地往嘴里一塞,而是把许多寻常的,甚至是边角料组合而成的一道美食。不仅如此,味道美,外形也要美,甚至连摆盘都要美,这才是上海人的风格。
那么在此基础上,我是有了一个整体认识后,才动笔写散文的。当然,这些东西说来复杂,其实不过是自己找到一个点,能瞬间切入进去,再完成作品。只是怎么找点,怎么切入,每个人都不同。但毋容置疑的是,如果要写好文章,每个人都应该找到自己能get的那个点。那时,写文才能做到真正的下笔如有神,且绵绵不绝,一发而不可收拾。
每日一句上海话: 做人家
意思:会过日子,勤俭持家,精打细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