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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于欢案

论于欢案

作者: 巽迎论道 | 来源:发表于2017-03-27 18:11 被阅读0次

           山东辱母案,在过去近一年后,近日沸沸扬扬,成为热点。

           从新闻资料了解完过程后,基于目前网上的信息,我也有点自己的认识,仅供参考。

           1,于欢值得赞扬。

           做为儿子,于欢所作所为,无异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体现。换做你我,我们该怎么办,也许我们早就跟他们"要不你死,要不我亡了",所以于欢值得赞扬。

           近代中华的没落,难道不是文明丧失的结果吗?当今社会大力宣扬的价值观,不正是在找回失去的文明吗?中国缺的难道不是像于欢一样的男儿吗?所以我为于欢点赞,向于欢学习。

          2,一审判决过于教条,忽视了法律的本质。

           主要基于,个人认为,法律的根本在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秩序,其次才是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

           先不说量刑是否过重,是否存在徇私舞弊,个人感觉,一申判决貌似落了个依法处置的名声,但实质上鼓励了那些"钻法律空子"貌似"文明讨债"的社会毒瘤。一旦形成示范效应,大家群起仿之,国家应该是难以接受的,而且也绝不是法律的根本。所以,个人认为,于欢案重新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3,法律的根本到底是什么?

           个人认为是"惩恶扬善",最终维护社会秩序。决不是简单的依法办事,依法办事是最低级的层面。中国当前注重强调依法办事,但也正是那些"聪明的","钻法律空子"的人,胆大包天的根本原因。

            感觉可以借鉴欧美法制体系,不冤枉一个好人,但决不放过一个坏人,一旦行为被陪审团(可以理解为公众意见)认定为坏的,直接判罪。试想换做你我,你我可敢做恶。

            4,此案反应了中国目前复杂的情况,革命尚未成功,中国仍需努力。

            为何借贷?又为何借如此高的贷?高利贷如此严重。放贷者,借贷者,政府谁负主责?讨债这种方式应当是普遍现象,又是谁想的办法?又如何能嚣张和普及到如此地步?此案造成如此大的影响,又到底是什么原因?………

           胡言乱语,仅供参考,静观变化,静候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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